內容
士兵及其家庭另立
戶籍,稱為“士家”。士家集中居住,主要居於
曹魏的政治統治中心
鄴城(今河北
磁縣南)一帶,由軍營或郡縣管理,社會地位很低。男子終身當兵,父死子繼,兄終弟及,世代當兵。士平時屯田,戰時打仗。士家只能與士家通婚。
士兵死後,妻子由政府主持改配士家。為防止士兵逃亡,政府另行制定了“錯役制”和“士亡法”,規定,士兵逃亡,家屬要受嚴厲處罰,重則處死,或沒為官奴婢。一入士籍,不能脫離,只有立了軍功,才能免為平民,個別立有特殊功勳者才能稱爵,士的兒子不能為官。
作用
士家制保證了曹魏時的兵源,是
曹操稱霸北方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