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林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相關決定、決議;結合我縣實際和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起草地方性林業法規、草案,完善林業行政管理和管理制度。
(二)擬定全縣林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林業產業建設總體布局、林業產業結構調整和林業經濟體制改革。
(三)主管全縣森林資源,負責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森林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統計林業部門下達的計畫和林業分類經營編制森林採伐;負責林地、林權管理並貪污對征、占用林地進行審查,管理森林資源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
(四)組織全縣開展植樹造林、國土綠化和封山育林工作,承擔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沙治沙的指導工作;負責各類林業基地及工程項目建設,對全縣國有林場、苗圃、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林業工作站及木材檢查站實行管理。
(五)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管理濕地、森林和野生動植物類型的自然保護區、負責我縣境內的國家、省、州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植物及其產品的運輸審批。
(六)負責林業財務、林業專用基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負責林業三大工程資金管理和使用,配合局相關股室研究提出全縣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負責監管全縣國有林業資產。
(七)歸口管理林業執法體系建設和林業執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我局林業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監督並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特大案件,組織協調並監督檢查全縣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工作,保護森林資源,維護林區治安。
(八)負責規劃和指導山區林業綜合開發,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退耕還林、水土保持、農村能源開發、林業扶貧等組織指導工作。
(九)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和我縣林業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和直屬的公司、場、廠、站領導幹部和職工的管理。
(十)配合有關部門負責與林業有關的涉外工作。
(十一)承擔縣綠化委員會和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計畫財務股、資源林政管理股、綠化造林股(掛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天保工程辦公室牌子)、護林防火辦公室、森林植物檢疫站、野生動物保護股、南木達木材檢查站、生產股(掛縣林產品公司牌子)、退耕還林辦公室、南莫且濕地自然保護區、杜苟拉自然保護區。
領導分工
三朗頭: 主持全局工作,具體分管人事、項目、計畫財務股、綠化造林股、森林公安及自然保護區建設工作。
丁 剛: 協助局長工作,具體分管行政辦公室、森林防火辦、黨建、綜合治理、維穩、信訪、安全生產、紀檢、工青婦、群團工作、植物檢疫站。
汪勤勇: 協助局長工作,協助分管森林防火辦,具體分管天保退耕辦、野生動植物保護股、林政股、資源股、種苗站、扶貧幫村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桑珠路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