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空氣—能效—評估

壓縮空氣—能效—評估

《壓縮空氣—能效—評估》(GB/T 38182-2019)是2020年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壓縮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壓縮空氣—能效—評估》(GB/T 38182-2019)規定了壓縮空氣系統評估的基本要求和內容,包括術語和定義、角色和職責、評估方法、參數及測量、原始數據的收集和評估、評估數據的分析、評估結果的報告和檔案。該標準的附錄A給出了評估的基本說明,附錄B~附錄E中提供了各類數據收集的指示信息。該標準適用於壓縮空氣系統的能效評估活動,包括:分析評估數據;記錄和報告評估結果;確定估算的節能效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壓縮空氣—能效—評估
  • 外文名:Compressed air—Energy efficiency—Assessment
  • 標準號:GB/T 38182-2019
  • 中國標準分類號:J72
  • 標準類別:方法
  • 國際標準分類號:23.140
  • 發布日期:2019-10-18
  • 實施日期:2020-02-01
  • 歸口單位:全國壓縮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壓縮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壓縮空氣作為工業領域的主要動力源,是工業生產中的能耗大戶。為回響和貫徹國家的節能減排政策,一直以來,壓縮機行業都將產品的能耗值作為產品考核的重點,但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除產品本身的性能外,壓縮機系統的最佳化與運行、氣體傳送過程的壓力損失和泄漏以及各用氣點壓力和流量的合理設定,才是影響整個系統能源消耗的關鍵之所在。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壓縮空氣—能效—評估》(GB/T 38182-2019)。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7年5月23日,國家標準計畫《壓縮空氣—能效—評估》(20170375-T-604)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提出,TC145(全國壓縮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
  • 起草階段
計畫下達後,即成立了由合肥通用機械研究院等單位組成的標準起草工作組,翻譯了擬採用的國際標準ISO 11011:2013,並以此編寫了標準的初稿。2017年7月月,在廣東佛山召開的壓縮機行業節能技術研討會上,對該標準的起草背景,相關要求向與會代表作了介紹,對有關內容進行了討論;2017年11月和12月分別在全國壓縮機標委會六屆三次會議(玉環會議)和淨化分會二屆三次會議(深圳會議)上,就采標說明和主要技術內容向與會代表作了介紹,確定了標準的起草原則和標準的基本內容。隨後起草小組對標準初稿進行了進一步的細化,對比了初稿和採用的國際標準的一致性後,確定了采標過程中取捨之處和增補內容,並按我國標準編寫格式和要求,對全文進行編輯修改。2018年4月,提出了標準徵求意見稿。2018年5月,標準徵求意見稿公開向各委員及行業相關單位徵求意見。
  • 發布實施
2019年10月18日,國家標準《壓縮空氣—能效—評估》(GB/T 38182-201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0年2月1日,國家標準《壓縮空氣—能效—評估》(GB/T 38182-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壓縮空氣—能效—評估》(GB/T 38182-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該標準修改採用ISO國際標準:《壓縮空氣—能效—評估》(ISO 11011:2013)。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合肥通用機械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英格索蘭壓縮機有限公司、深圳市宏日嘉淨化設備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市漢粵淨化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通用環境控制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瀋陽鼓風機集團往復機有限公司、廣東葆德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科邁捷智慧型感測技術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張成彥、任芳、孫軍軍、孟文惠、王合廣、顧宇、李梓斌、葉才亮、于洋、何明、劉柏藩、劉慶衛、潘志暘、宋雲、李澤敏、葉寒生。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角色和職責
5
5評估方法
7
6參數及測量
8
7原始數據收集和評估
11
8評估數據的分析
14
9評估結果的報告和檔案
22
附錄A(資料性附錄)能源評估介紹
24
附屬檔案B(資料性附錄)評估活動概述
26
附錄C(資料性附錄)評估活動供氣
31
附錄D(資料性附錄)評估活動送氣
36
附錄E(資料性附錄)評估活動用氣
40
附錄F(資料性附錄)資質能力要求
43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壓縮空氣—能效—評估》(GB/T 38182-2019)規定了壓縮空氣系統評估的基本要求和內容,包括術語和定義、角色和職責、評估方法、參數及測量、原始數據的收集和評估、評估數據的分析、評估結果的報告和檔案。該標準的附錄A給出了評估的基本說明,附錄B~附錄E中提供了各類數據收集的指示信息。該標準適用於壓縮空氣系統的能效評估活動,包括:分析評估數據;記錄和報告評估結果;確定估算的節能效果。
註:該標準評估考慮的是整個系統,即從輸入能量一直到使用這些能量完成所需工作為止。壓縮空氣系統具體可分為三個功能子系統:
  1. 供氣:初始能量到壓縮空氣能量的轉換;
  2. 送氣:壓縮空氣能量從生成點到使用點的傳輸;
  3. 用氣:所有壓縮空氣的消耗,包括生產性的使用和各種形式的損耗。

引用檔案

GB/T 3853 容積式壓縮機—驗收試驗(GB/T 3853-2017,ISO 1217:2009,MOD)
GB/T 13277.1 壓縮空氣—第1部分:污染物淨化等級(GB/T 1327.1-2008,ISO 8573-1:20MOD)
GB/T 17446 流體傳動系統及元件—辭彙(GB/T 17446-2012,ISO 5598:2008,IDT)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壓縮空氣—能效—評估》(GB/T 38182-2019)有利於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壓縮空氣系統能量消耗的評價體系,促進壓縮空氣系統的節能改造,提高整個系統的運行效率和能源利用率,這對落實國家的節能減排工作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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