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峰

壓力峰(pressure peak)是指軋制單位壓力沿接觸弧分布曲線上出現的尖峰。

由於它與摩擦有關,有時也叫摩擦峰。用卡爾曼(T.Karman)方程及乾摩擦定律(見乾摩擦)導出的單位壓力分布曲線在前後滑區(見前滑和後滑)呈凹形,兩曲線相交點為一尖銳尖峰,且為單位壓力的最大值。但西貝爾(E.Siebel)測得的單位壓力曲線則無尖銳的壓力峰。當軋件愈薄、壓下量愈大、摩擦係數愈高時,用卡爾曼方程計算的壓力曲線的峰值愈尖,單位壓力也愈高,與實際差距也愈大,因此當時人們認為理論峰值過尖過高,應當“削峰”,才有可能使理論接近實際。20世紀40~50年代出現用不同摩擦規律推導軋制單位壓力計算公式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於這個原因。圍繞壓力峰值的討論從20世紀40年代開始,直到50年代末、60年代初才告結束。實驗和理論研究已對此做了充分的闡述和解答:(1)壓力峰值在一定條件下是存在的,但也有可能沒有峰值,單位壓力分布曲線比較平緩,故不能籠統地強調“削峰”。
(2)峰值有可能在靠近入口處,這種情況能在高件軋制(見典型軋制變形)中見到。此時壓力峰值與單位摩擦力分布曲線的變向點已差別很大。由於摩擦力的變向點是與前滑和後滑區的分界是一致的,而單位壓力峰值此時主要是外區影響造成的,摩擦力不起主要作用,因此二者並不一致。
(3)許多學者把單位壓力峰值與摩擦力變向點混為一談。有時用單位壓力最大值計求中性點(見中性角)。實際上單位壓力最大點同中性點是兩個不同的物理概念,實測結果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只是卡爾曼方程這一類的壓力方程,由於壓力曲線沿接觸弧分布不連續,把前、後滑區的交點既視為壓力最大點,又視為前、後滑區的分界點,這是上述壓力方程在數學上不夠嚴密造成的,並不具實際物理意義。
(4)只有薄件軋制(見典型軋制變形)時,用卡爾曼方程等這類用平截面法導出的公式才與實測結果比較一致。“削峰”不僅不能使高件軋制的計算的壓力與實測的接近,相反造成更大誤差,因為“削峰”的結果使單位壓力降低,但實際上高件軋制時單位壓力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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