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規劃與存量規劃

增量規劃與存量規劃

增量規劃與存量規劃是一對相對而言的概念,是城市規劃在不同發展階段針對城市空間發展的兩種手段。其中增量規劃是針對空間擴張的空間規劃,而存量規劃是針對空間最佳化的空間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增量規劃與存量規劃
  • 外文名:planning - incrementplanning and inventory planning
2004年,楊楓在《中國國土資源報》中發表文章《德國空間規則體系解析——實行四級規劃重視存量土地利用》,首次提出了存量土地的概念。
隨著我國部分城市尤其是深圳、上海這些特大城市的發展受到空間的制約,以新增城市建設用地的城市發展方式逐漸向存量城市建設用地的內涵式提升轉型,城市規劃手段也由增量規劃向存量規劃轉型。
鄒兵在2012中國城市規劃年會專題論壇上發言,提出了“增量規劃與存量規劃”的概念,並於2013年在《城市規劃》雜誌第37卷第2期發表文章《增量規劃、存量規劃與政策規劃》,文中對“增量規劃與存量規劃”的概念作了詳細闡釋,如下:
1、增量規劃,是指以新增建設用地為對象、基於空間擴張為主的規劃。
增量規劃的種類:
(1)新城規劃,如新中心區、大學城、體育新城規劃等;
(2)產業園規劃,如工業開發區、科技城、物流園、金融城、汽車城、新興產業基地等;
(3)圍繞重大基礎設施為核心的規劃,航空城、臨港新城、高鐵樞紐新區等;
(4)特別功能區規劃,如旅遊區、名勝區等。此外,最近湧現的城鄉統籌規劃、生態城規劃等,也應歸於增量規劃範疇。
增量規劃的特點:
政府壟斷新增建設用地供應,也就掌控了土地處置權,可以採取劃撥、協定出讓、招拍掛出讓等多種方式自由處置,土地收益也基本由政府支配。因為產權單一,利益關係相對簡單,增量規劃基本由政府主導,可以充分體現執政者的意志。
2、存量規劃,是通過城市更新等手段促進建成區功能最佳化調整的規劃。
存量規劃的種類:
(1)舊城更新與改造規劃;
(2)環境綜合整治規劃;
(3)交通改善和基礎設施提升規劃;
(4)歷史街區和風貌保護規劃;
(5)產業升級與園區整合規劃;
(6)土地整備與拆遷安置規劃,等等。
存量規劃的特點:
由於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分散在各土地使用者手中,涉及的權利關係更加複雜;政府不能隨意處置土地,土地再開發的收益需要兼顧各方。因此,存量規劃,需要探索政府、社區和市場主體共同參與、兼顧各方利益、上下互動的協商式規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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