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區家政服務人員“增城媽媽”專項補貼實施細則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現將《增城區家政服務人員“增城媽媽”專項補貼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反映。

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月18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增城區家政服務人員“增城媽媽”專項補貼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18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25日
  • 發布單位:廣州市增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牌項目工作方案,針對方案中的補貼事項,我局制定專項補貼實施細則如下:
  一、補貼項目
  (一)“增城媽媽”就業補貼。
  補貼對象:獲得“增城媽媽”證的家政服務人員。
  補貼條件:獲得“增城媽媽”證之日起三個月內實現就業的家政服務人員。員工制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契約,靈活就業人員簽訂三方服務協定。
  補貼標準:每人15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應提交材料:
  1.“增城媽媽”就業補貼申領表;
  2.“增城媽媽”就業補貼匯總表;
  3.符合條件人員的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校驗後退回);
  4.“增城媽媽”證複印件;
  5.員工制從業人員提供勞動契約複印件;靈活就業人員提供三方服務協定複印件。
  應核驗信息:社保繳費記錄(以員工制從業人員身份享受時核驗)、就業登記信息。
  申請程式:選派地鎮街羊城家政基層服務站運營機構在每年3月和9月最後一日前向所在鎮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鎮街、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分別在4月和10月最後一日前完成初審、覆核,符合補貼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補貼申請應於符合補貼條件之日起半年內提出。
  (二)“增城媽媽”商業保險補貼。
  補貼對象:選派地鎮街羊城家政基層服務站運營機構。
  補貼條件:補貼對象為持“增城媽媽”證並實現就業的家政服務人員購買為期一年、最高賠付不低於50萬元的人身意外商業保險(含意外事故、意外傷殘、意外醫療等保障)。
  補貼標準:人身意外商業保險實際繳納金額(500元以內)。
  補貼期限:一次性。
  應提交材料:
  1.“增城媽媽”商業保險補貼申領表;
  2.“增城媽媽”商業保險補貼花名冊;
  3.“增城媽媽”商業保險補貼匯總表;
  4.單位銀行賬戶確認書;
  5.符合條件人員的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校驗後退回);
  6.“增城媽媽”證複印件;
  7.商業保險契約憑證複印件;
  8.為靈活就業人員購買商業保險的應提供三方服務協定複印件;為員工制從業人員購買商業保險的應提供勞動契約複印件。
  應核驗信息:就業登記信息。
  申請程式:符合條件的單位在每年3月和9月最後一日前向所在鎮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鎮街、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分別在4月和10月最後一日前完成初審、覆核,符合補貼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補貼申請應於符合補貼條件之日起半年內提出。
  (三)“增城媽媽”家政服務機構補貼。
  補貼對象:選派地鎮街羊城家政基層服務站運營機構。
  補貼條件:補貼對象成功培育家政服務人員獲得“增城媽媽”證,在其持證之日起三個月內成功推薦就業(以勞動契約或三方服務協定為準)。
  補貼標準:每人1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應提交材料:
  1.“增城媽媽”家政服務機構獎勵補貼申領表;
  2.“增城媽媽”家政服務機構獎勵補貼花名冊;
  3.“增城媽媽”家政服務機構獎勵補貼匯總表;
  4.單位銀行賬戶確認書;
  5.符合條件人員的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6.“增城媽媽”證複印件;
  7.員工制從業人員提供勞動契約複印件;靈活就業人員提供三方服務協定複印件。
  應核驗信息:社保繳費信息(以員工制從業人員身份享受時核驗)、就業登記信息。
  申請程式:符合條件的單位在每年3月和9月最後一日前向所在鎮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鎮街、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分別在4月和10月最後一日前完成初審、覆核,符合補貼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補貼申請應於符合補貼條件之日起半年內提出。
  二、工作要求
  (一)申請人(單位)提供虛假資料、虛構勞動關係獲取補貼的,依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在申報各類補貼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處理,追回補助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任何財政資金補貼。
  (二)“增城媽媽”專項補貼均為一次性補貼,每人每項補貼只能享受一次,不能重複申領。
  (三)本細則從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執行期按政策條文規定執行。國家和省、市出台相關政策,我區遵照執行。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我區或上級多項政策規定的,將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本實施細則由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政策解讀

一、《實施細則》制定目的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家政服務是朝陽產業,既滿足了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的就業需求,也滿足了城市家庭育兒養老的現實需求,要把這個互利共贏的工作做實做好,辦成愛心工程”的講話精神,實施“南粵家政”工程羊城行動“五心計畫”,創立本地家政服務品牌“增城媽媽”。通過實施“增城媽媽”品牌項目,以“小切口”推動大變化,擴大“南粵家政”羊城行動社會影響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實現促進就業,改善民生,拉動內需。
  二、《實施細則》制定依據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實施“南粵家政”工程促進就業工作方案的通知》(粵人社發〔2019〕121號)、《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8個部門關於印發<廣州市實施“南粵家政”羊城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穗人社發〔2019〕28號)和《關於印發<實施“增城媽媽”家政服務品牌項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檔案要求,針對《實施“增城媽媽”家政服務品牌項目工作方案》中補貼事項,結合我區實際進行編制。
  三、“增城媽媽”證如何取得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增城區戶籍的女性參加由區人社局組織“增城媽媽”系列培訓,完成家庭保潔、婦嬰護理、粵菜烹飪(廣府風味菜烹飪、廣式點心製作)等技能培訓的考核,考取三項技能證書(包括:家庭保潔技能培訓合格證書、婦嬰護理專項職業能力證書以及粵菜烹飪中的廣府風味菜烹飪(含地方特色菜系烹飪)或廣式點心製作(含地方特色菜系烹飪)中的任一專項職業能力證書)、領取“安心服務證”並通過六項個人重要信息核查後可獲發“增城媽媽”證。
  四、“增城媽媽”專項補貼項目
  “增城媽媽”專項補貼項目共有三個,分別為:“增城媽媽”就業補貼、“增城媽媽”商業保險補貼和“增城媽媽”家政服務機構補貼。
  五、“增城媽媽”就業補貼申請條件是什麼,如何申請?
  獲得“增城媽媽”證之日起三個月內實現就業的家政服務人員可申請該補貼。由選派地鎮街羊城家政基層服務站運營機構分別在每年3月和9月最後一日前向所在鎮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鎮街、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分別在每年4月和10月最後一日前完成初審、覆核,符合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補貼申請應於符合補貼條件之日起半年內提出。
  六、“增城媽媽”商業保險補貼申請條件,如何申請
  為持“增城媽媽”證並實現就業的家政服務人員購買為期一年、最高賠付不低於50萬元的人身意外商業保險(含意外事故、意外傷殘、意外醫療等保險)的選派地鎮街羊城家政基層服務站運營機構可申請該補貼。由選派地鎮街羊城家政基層服務站運營機構分別在每年3月和9月最後一日前向所在鎮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鎮街、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分別在每年4月和10月最後一日前完成初審、覆核,符合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補貼申請應於符合補貼條件之日起半年內提出。
  七、“增城媽媽”家政服務機構補貼申請條件,如何申請
  成功培育家政服務人員獲得“增城媽媽”證之日起三個月內成功推薦就業(以勞動契約或三方服務協定為準)的選派地鎮街羊城家政基層服務站運營機構可申請該補貼。由選派地鎮街羊城家政基層服務站運營機構分別在每年3月和9月最後一日前向所在鎮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鎮街、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分別在每年4月和10月最後一日前完成初審、覆核,符合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補貼申請應於符合補貼條件之日起半年內提出。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人(單位)提供虛假資料、虛構勞動關係獲取補貼的,依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在申報各類補貼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處理,追回補助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任何財政資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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