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農業是指通過深加工、基因改造和產品多元化等方式不斷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促進農業與其它產業的結合,延長農業的產業鏈,增加農業的後續效益,並使農民直接參與農產品在生產、流通、銷售等各個環節的增值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增值農業
- 方式:深加工、基因改造和產品多元化
- 分類:農業
- 增值方式:傳統增值”和“創新增值”
簡介,發展,主要方式,
簡介
增值(adding value)的過程,就是使產品在初始狀態轉化為更高級狀態的過程中,通過投入勞動等生產要素使其價值上升。事實上,這個過程就是一個創新的過程,它不但可以改變現有產品,生產出新產品,影籃閥驗還可以改善產品的用途,甚至服務的改善也需要享受增值利益的分配。將這個過程用在農產品上,就是指農產品狀態、用途等方面的提升,從而成為一個價值增值的過程,按照美國農業部(USDA)的定義,“增值農業”是指通過多方面創新從而獲得更多收入的農業,這些創新包括:1、針對特定市場生產產品;2、在產品進入市場之前改變產品形態;3、改變產品包裝及包裝方式;4、改變產品行銷方式;5、新企業的誕生。一般來說,“增值農業”會給農民和農村帶來更高的收入。加拿大農林委員會報告(Joyce Fairbairn,Leonard J.Gustafson 2004)更強調“增值農業”對新產品開發及與相關產業結合的作用,這些作用使農民創造新的市場並直接接觸需求市場,了解消費者的真正需求,同時突出產品蒸埋槓的差異性和競爭力,另外,“增值農業”還可以通過橫向和縱向關聯提高邊際收益。因此,我們可以得到較為普遍的定義:“增值農業”指通過深加全主拜工、基因改造、產品多元化愚探微以及縮小生產者與需求者之間的距離等方式不斷提高和集中農產品的附加值,並將農業與相關產業相結合,通過橫向譽乃協譽與縱向整合來延長農業產業鏈,同時使農民直接參與農產品在生產、流通、銷售等各個環節的增值過程,以提高他們立艱詢的收入。例如,生物工程技術與食品工程技術結合對農產品的加工以及生產者產品銷售渠道的改進都會產生增值,他們都屬於“增值農業”的範疇。顯然,這些內容與一般工業企業經營與產品創新是一致的,現在的產銷模式已經發生了變化,人們開始採用這樣的模式,即先了解消費者需要什麼樣的食品,然後就生產具有這些特性的食品,從以前的“產—供—銷”變為“銷—產—供”,生產者開始更多的考慮終端消費者的偏好,牛肉生產不再滿足於生產和銷售牛或生肉這種初級產品,他們也生產直接用於消費的牛肉食品,鑒於這些優點,“增值農業”還可以使生產者建立起更突出的競爭優勢。
同一般工業企業一樣,“增值農業”獲得增值的方式通常有兩種方式(Alena Bosse &Mike Boland 2006),即創新與整合。創新主要指改進現有產品存在方式,生產工藝,改善服務以及開發出新產品,也包括研發出新的種子來取代傳統作物戒祖,因此,高新技術與先進管理模式往往也被引進了這個產業。例如,用玉米生產酒精,用大豆製造生物柴油,用稻草、麥桿生產膠合板等。“增值農業”整合方式包括水平整合與垂直整合,水平整合包括農業產業鏈同一水平上個人之間以及企業之間的整合,垂直整合則為產業鏈上不同階段通過戰略聯盟、契約安排以及特許經營等方式形成的增值方式。這些方式都產生了一個明顯的變革,就是打破了農產品生產者、零售商、批發商以及消費者之間的傳統關係,從而提高了市場效率,降低了成本,於是農產品生產者一旦參與到這個過程當中,收入將大大增加。所以,很多人認為,這種農業產業鏈上游與下游的緊密聯繫將是提高農民收入的主要途徑,並獲得令人驚訝的發展。事實上,“增值農業”主要通過垂直整合這一方式,形成一個完善的系統後,這個系統就會提供源源不斷的優質農產品,消除中間服務商,並留給消費者更多的剩餘,農業企業這些微觀參與者也可以獲得規模經濟帶來的好處。歸納起來,已開發國家“增值農業”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發展農產品深加工,改進有關技術、工藝與設備,提高農產品科技含量(如將糧食轉化為飼料、用玉米生產乙醇、從豆油里提煉柴油等);運用動植物基因工程和生物技術等,培育高產品種;運用肥料高效利用技術、高效節水灌溉技術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和產量;採用現代食品製造技術生產方便、營養、美味的新型食品;通過農民投資產品運輸、倉儲和深加工,獲得農業生產環節之外的利潤;通過參股加工企業以及農業合作組織直接行銷農產品,使儲運、加工、包裝、銷售形成有機整體;發展休閒農業,讓消費者到田間地頭自采、自摘,迎合消費者崇尚綠色食品的心理。這有利於增加銷售,還能促進農村旅館、餐飲、商業服務等產業的發展,拓寬農民增收的途徑。
如此看來,“增值農業”與國內提到的“提高農產品附加值”、“農業產業化”、“農產品深加工”等概念有相近之處,但前者是一個完整的現代農業發展體系,並且得到政策支持與法律保護,“增值農業”通過整合使農民從事更高級的生產活動,農民收入得到了有效提高,並且吸收了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這也使發展“增值農業”成為解決農村問題的重要方式。
發展
1.增值農業發展模式的研究與實踐現狀
“增值農業”發展模式的理論基礎來源於一般工業企業的經營管理理論,從前述的增值方式就可以看出這一點,採用整合的方式來縮短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距離,所以這裡不再對企業管理相關領域的研究做詳細描述。美國農業部自然資源保護服務中心(2006)對此做了比較全面地介紹,他們認為,“增值農業”能夠促進農民與農村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美國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的研究發現,美國農民1913年分享到消費者食物支出的46%,1998年下降為20%,消費者開始更多的消費打開即食(ready-to-eat)與打開即烹(ready-to-cook)的商品,因此,更多的利潤被流通與再加工環節分得,農民卻沒有從增值收益中得到好處。另外,“增值農業”對地方經濟的發展也是十分重要的,它能夠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從而緩解農村就業壓力,農業作為農村就業與收入的主要部門,在過去的幾十年中發生了變化,例如美國農業與相關服務業僅容納了不足8%的勞動力,許多農民的主要家庭收入也不來自農業(Tadlock Cowan2002)。的確,“增值農業”在農業產品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發揮了紐帶作用(Jeremy Foltz,Carol Roth,andChrista Lachenmayr 2005),研究發現美國威斯康星州極其周邊地區都享受了到“增值農業”提供的高科技產品,威斯康星州得到的好處不僅僅顯示在農民收入的提高,它更帶動了相關產業的發展與技術的進步。Joyce Fairbairn 和Leonard J. Gustafson(2004)強調了政府在扶持這個部門發展時的作用,認為政府必須引導該部門尋求海外拓展,並根據國際客戶的需求與趨勢,來不斷地提高產品質量及安全,並調整自己的目標市場與銷售渠道。實際上,出口問題的研究較為詳細,例如對美國牛肉與小麥出口的對比實證研究表明(Jung-Hee Lee, David Henneberry, and David Pyles1991),對中等收入開發中國家出口增值牛肉產品要比出口小麥有利的多,政府應該更多地關注增值牛肉產品的出口。“增值農業”能夠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核心部分,生成新的就業機會,提高農村經濟活力與地區財富,這些都將使“增值農業”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核心動力(Mary Holz-Clause 2004),它能使產品在運出所在地區之前獲得增值。
國外對“增值農業”的研究已經深入到微觀經濟個體,企業或農民從事該產業是不能盲目的,VincentAmanor-Boadu(2004)博士提供了從事“增值農業”產業需要的具體準備工作,共分五個步驟,依次是:最大化內部效率、選擇恰當的時機、資源狀況評估、技術與經濟可行性評估以及行動前的準備,也有研究表明從事此行業需要就相關問題作出肯定回答。另一方面,Nick D. Paulson, Bruce A. Babcock,Chad E. Hart,&Dermot J. Hayes(2004)就農業風險管理問題進行了實證研究,他們發現“增值農業”是農產品生產者進行風險管理的有效方式,例如玉米生產者與乙醇生產者的整合,多元化了投資方式,達到了降低風險的目的。
已開發國家在政策上為發展“增值農業”提供了系統的扶持,從法律制定、結構調整、資金支持以及教育方面都有系統規範的戰略規劃。法律制定方面,例如日本在1993年和1999年頒布“關於促進振興特定農山村地區農林業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法律”和“糧食、農業、農村基本法”,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農業及相關產業,促進農業持續發展。法國於1999年通過農業指導法,引導農業向多功能方向發展。美國1996年制定《聯邦農業改良與改革法》,強調政府為農業生產者尤其是中小農場主擴大經濟和貿易機會,保持農業競爭力。結構調整方面側重因地制宜,根據不同的區位優勢進行分工協調發展,促進規模經營與特色優勢的確立。資金支持也是已開發國家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從貸款優惠利率著手,為發展“增值農業”提供方便,例如美國就有10%的增值農業企業得到政府的資助,各州更是成立了專門的部門,協助“增值農業”發展戰略的實施,威斯康星州與地方大學科研機構進行合作,對當地“增值農業”發展進行了深入地研究,從而適時調整政府策略。對農民的教育是美國政府長期以來都十分重視的,1998年開始推行“新農民計畫”,以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增值農產品海外市場開拓過程中,政府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通過政治談判,關稅保護,信貸補貼為出口鋪路,美國政府通過價格支持措施、關稅政策、對開發中國家進行食品援助等方式為國內過剩農產品尋找出路,每年用於出口補貼的預算在600億美元以上。
2.發展“增值農業”的宏、微觀基礎
“增值農業”的巨觀基礎主要體現在整體經濟情況與政府巨觀措施等方面,這些是“增值農業”企業發展的環境,只有具備這樣的環境,“增值農業”才能得以發展壯大。已有經驗表明,農業現代化是重要的基礎,農業只有發展到與現代工業能夠通過產品相互結合起來,“增值農業”才會實現整合,而這個過程中,政府的作用又十分重要。具體來講,巨觀上涉及到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社會生產力和科技進步。隨著社會的發展,消費者食品消費結構越來越多樣化與多層次化,對健康、方便、無公害綠色食品和營養保健品的需求不斷增加,這為“增值農業”的發展提供了客觀條件。已開發國家已基本進入後工業化時期,擁有支援農業的雄厚物質基礎。大量工業資源和技術流向農業,農產品加工業逐漸轉移到農村。這既可就近利用初級原材料和農村廉價勞動力,也可享受農村對環保要求相對寬鬆和稅收較低等優惠條件。現代科技也為農產品在農村就地深加工創造了條件。如信息技術的發展,使農民能更好地對農產品進行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和自動化生產;工廠化農業技術及其設備的套用,降低了農業製成品的重量和體積,提高了農業加工製成品的貯存、運銷效率。
第二,品質標準。在產品鏈條上,品質連線著生產者與消費者並且是消費者接受產品的保證,“增值農業”可以縮短農產品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距離,但是一旦增值農產品沒有按照一定品質進行生產,最終也會被消費者拒絕,而標準的確定需要政府以法律的形式來規範。
第三,基礎設施。這關係到農產品與需求者之間的物理距離,好的基礎設施建設能促進商品有效流通。
第四,政策支持,通過本文第二部分的分析可以發現,目前國外政府對“增值農業”的扶持政策主要有:制定相關的法律,鼓勵農民進行多元化生產,提供補貼與資金支持,不斷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實現規模經營和區域優勢,投資農業基礎研究,加強對農業人口的教育,幫助本國農業拓展海外市場等。
第五,農產品生產者素質,“增值農業”將生產者與增值工業整合到一起,在傳統農業中,生產者通常小規模經營,沒有農產品深加工經驗,其知識結構也不足以直接進行深加工生產,他們需要一定的教育扶持,來解決知識不足問題。
第六,農業資本積累程度與集中程度,傳統農業中小規模經營者居多,資金分散不集中,需要在政府的引導下,實現資本積累與集中。
微觀基礎是單個生產者必須注意的問題,在前面的分析中已經表明,生產進入“增值農業”需要一定的自身條件,包括資本、技術水平、產品市場前景、優秀管理團隊等等,這些都是一般企業進行上下游整合必須考慮的因素,“增值農業”企業一樣要考慮這些基礎因素。
3.發展“增值農業”對我國農村發展的意義
近年來,我國糧食與豬肉價格快速上長,但卻沒有顯著增加農民的收入,大部分新增收益被流通領域分享,農民收入提高速度緩慢,城鄉差距仍然明顯。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也一直是各級政府關注的問題,但已有的措施尚不足以解決龐大富餘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因此,“增值農業”作為已開發國家提高農民收入與農村就業的重要手段之一,對於我國同樣具有重要的借鑑意義。“增值農業”對農村發展的作用主要體現在:
第一,實現農產品多元化,最佳化農村產業結構。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一直存在著產業結構不協調問題,一直以來靠提供農村初級產品為主,而深加工部分被分離出來,遠離初級產品供應地,近年雖然得到改善,但仍然沒有很好地將農業與工業結合起來,例如玉米生產與乙醇生產就缺乏結合。“增值農業”將農產品鏈條上下遊行業進行整合,加強了這種聯繫,使深加工企業與初級產品生產聯繫更為緊密。
第二,縮短了農業初級產品生產者與農產品最終消費者之間的距離,實現規模經營。消費者需求結構發生了顯著的變化,他們對打開即食(ready-to-eat)和打開即烹(ready-to-cook)的需求比例增大,研究表明,離消費者越近的環節,分享消費者所支付貨幣中的比例越高。所以“增值農業”使初級產品生產者更近地接觸消費者,對提高農業淨收入十分有利,同時生產者通過對產品的深加工,不但獲得了以前沒有涉及環節的利潤,還可以實現規模經濟帶來的好處。
第三,整合農村分散資金,提高農民收入,吸納農村剩餘勞動力。農村是具有一定的閒散資金的,尤其是農業初級產品生產者,他們經營分散不集中,資金也分散在大量的農戶手中,通過“增值農業”的橫向與縱向整合,將農村閒散資金有效集中,進行規模生產,從而將分散的資金變為資本得到增值,提高了農民的收入。另一方面,農民可以進入“增值農業”企業工作,獲得更高的工資收入,“增值農業”企業的發展,也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崗位,吸吶農村剩餘勞動力。
這些作用是直接的,事實上它還會帶來有利的潛在作用,美國經濟信息聯合中心在其季度報告(2004第二季度)中稱“增值農業”將創造新的美國鄉村(Create a New Rural America),其直接作用是創造就業機會與提高農民收入,而潛在作用則更是為農村經濟發展帶來新的動力。“增值農業”是農業生產逐漸實現集約化、現代化和大規模經營的結果,也是社會生產力和科技進步的產物,隨著我國整體經濟的發展,“增值農業”就是農業現代化與農產品深加工規範發展的結果,它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解決農民收入與農村剩餘勞動力等問題都會產生積極作用。
主要方式
初級農產品的增值方式可分為“傳統增值”和“創新增值”兩種。
“傳統增值”做法包括:簡單轉化初級農產品形態(如麵粉磨製、肉類加工等);大宗初級農產品批發、零售和集市貿易;利用產品價格的時間、地域差異,通過貯存、運輸,增加農產品銷售收入等。這些做法在已開發國家依然存在,但作用和地位已下降。
目前已開發國家的“增值農業”主要指“創新增值”方式,主要包括:
1.發展農產品深加工,改進有關技術、工藝與設備,提高農產品科技含量(如將糧食轉化為飼料、用玉米生產乙醇、從豆油里提煉柴油等)。
2.運用動植物基因工程和生物技術等,培育高產品種。
3.運用肥料高效利用技術、高效節水灌溉技術以及設施農業技術,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和產量。
4.採用現代食品製造技術生產方便、營養、美味的新型食品。
5.通過農民投資產品運輸、倉儲和深加工,獲得農業生產環節之外的利潤。
6.通過參股加工企業以及農業合作組織直接行銷農產品,使儲運、加工、包裝、銷售形成有機整體。
7.發展休閒農業,讓消費者到田間地頭自采、自摘,迎合消費者崇尚綠色食品的心理。這有利於增加銷售,還能促進農村旅館、餐飲、商業服務等產業的發展,拓寬農民增收的途徑。
如此看來,“增值農業”與國內提到的“提高農產品附加值”、“農業產業化”、“農產品深加工”等概念有相近之處,但前者是一個完整的現代農業發展體系,並且得到政策支持與法律保護,“增值農業”通過整合使農民從事更高級的生產活動,農民收入得到了有效提高,並且吸收了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這也使發展“增值農業”成為解決農村問題的重要方式。
發展
1.增值農業發展模式的研究與實踐現狀
“增值農業”發展模式的理論基礎來源於一般工業企業的經營管理理論,從前述的增值方式就可以看出這一點,採用整合的方式來縮短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距離,所以這裡不再對企業管理相關領域的研究做詳細描述。美國農業部自然資源保護服務中心(2006)對此做了比較全面地介紹,他們認為,“增值農業”能夠促進農民與農村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美國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的研究發現,美國農民1913年分享到消費者食物支出的46%,1998年下降為20%,消費者開始更多的消費打開即食(ready-to-eat)與打開即烹(ready-to-cook)的商品,因此,更多的利潤被流通與再加工環節分得,農民卻沒有從增值收益中得到好處。另外,“增值農業”對地方經濟的發展也是十分重要的,它能夠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從而緩解農村就業壓力,農業作為農村就業與收入的主要部門,在過去的幾十年中發生了變化,例如美國農業與相關服務業僅容納了不足8%的勞動力,許多農民的主要家庭收入也不來自農業(Tadlock Cowan2002)。的確,“增值農業”在農業產品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發揮了紐帶作用(Jeremy Foltz,Carol Roth,andChrista Lachenmayr 2005),研究發現美國威斯康星州極其周邊地區都享受了到“增值農業”提供的高科技產品,威斯康星州得到的好處不僅僅顯示在農民收入的提高,它更帶動了相關產業的發展與技術的進步。Joyce Fairbairn 和Leonard J. Gustafson(2004)強調了政府在扶持這個部門發展時的作用,認為政府必須引導該部門尋求海外拓展,並根據國際客戶的需求與趨勢,來不斷地提高產品質量及安全,並調整自己的目標市場與銷售渠道。實際上,出口問題的研究較為詳細,例如對美國牛肉與小麥出口的對比實證研究表明(Jung-Hee Lee, David Henneberry, and David Pyles1991),對中等收入開發中國家出口增值牛肉產品要比出口小麥有利的多,政府應該更多地關注增值牛肉產品的出口。“增值農業”能夠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核心部分,生成新的就業機會,提高農村經濟活力與地區財富,這些都將使“增值農業”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核心動力(Mary Holz-Clause 2004),它能使產品在運出所在地區之前獲得增值。
國外對“增值農業”的研究已經深入到微觀經濟個體,企業或農民從事該產業是不能盲目的,VincentAmanor-Boadu(2004)博士提供了從事“增值農業”產業需要的具體準備工作,共分五個步驟,依次是:最大化內部效率、選擇恰當的時機、資源狀況評估、技術與經濟可行性評估以及行動前的準備,也有研究表明從事此行業需要就相關問題作出肯定回答。另一方面,Nick D. Paulson, Bruce A. Babcock,Chad E. Hart,&Dermot J. Hayes(2004)就農業風險管理問題進行了實證研究,他們發現“增值農業”是農產品生產者進行風險管理的有效方式,例如玉米生產者與乙醇生產者的整合,多元化了投資方式,達到了降低風險的目的。
已開發國家在政策上為發展“增值農業”提供了系統的扶持,從法律制定、結構調整、資金支持以及教育方面都有系統規範的戰略規劃。法律制定方面,例如日本在1993年和1999年頒布“關於促進振興特定農山村地區農林業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法律”和“糧食、農業、農村基本法”,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農業及相關產業,促進農業持續發展。法國於1999年通過農業指導法,引導農業向多功能方向發展。美國1996年制定《聯邦農業改良與改革法》,強調政府為農業生產者尤其是中小農場主擴大經濟和貿易機會,保持農業競爭力。結構調整方面側重因地制宜,根據不同的區位優勢進行分工協調發展,促進規模經營與特色優勢的確立。資金支持也是已開發國家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從貸款優惠利率著手,為發展“增值農業”提供方便,例如美國就有10%的增值農業企業得到政府的資助,各州更是成立了專門的部門,協助“增值農業”發展戰略的實施,威斯康星州與地方大學科研機構進行合作,對當地“增值農業”發展進行了深入地研究,從而適時調整政府策略。對農民的教育是美國政府長期以來都十分重視的,1998年開始推行“新農民計畫”,以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增值農產品海外市場開拓過程中,政府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通過政治談判,關稅保護,信貸補貼為出口鋪路,美國政府通過價格支持措施、關稅政策、對開發中國家進行食品援助等方式為國內過剩農產品尋找出路,每年用於出口補貼的預算在600億美元以上。
2.發展“增值農業”的宏、微觀基礎
“增值農業”的巨觀基礎主要體現在整體經濟情況與政府巨觀措施等方面,這些是“增值農業”企業發展的環境,只有具備這樣的環境,“增值農業”才能得以發展壯大。已有經驗表明,農業現代化是重要的基礎,農業只有發展到與現代工業能夠通過產品相互結合起來,“增值農業”才會實現整合,而這個過程中,政府的作用又十分重要。具體來講,巨觀上涉及到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社會生產力和科技進步。隨著社會的發展,消費者食品消費結構越來越多樣化與多層次化,對健康、方便、無公害綠色食品和營養保健品的需求不斷增加,這為“增值農業”的發展提供了客觀條件。已開發國家已基本進入後工業化時期,擁有支援農業的雄厚物質基礎。大量工業資源和技術流向農業,農產品加工業逐漸轉移到農村。這既可就近利用初級原材料和農村廉價勞動力,也可享受農村對環保要求相對寬鬆和稅收較低等優惠條件。現代科技也為農產品在農村就地深加工創造了條件。如信息技術的發展,使農民能更好地對農產品進行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和自動化生產;工廠化農業技術及其設備的套用,降低了農業製成品的重量和體積,提高了農業加工製成品的貯存、運銷效率。
第二,品質標準。在產品鏈條上,品質連線著生產者與消費者並且是消費者接受產品的保證,“增值農業”可以縮短農產品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距離,但是一旦增值農產品沒有按照一定品質進行生產,最終也會被消費者拒絕,而標準的確定需要政府以法律的形式來規範。
第三,基礎設施。這關係到農產品與需求者之間的物理距離,好的基礎設施建設能促進商品有效流通。
第四,政策支持,通過本文第二部分的分析可以發現,目前國外政府對“增值農業”的扶持政策主要有:制定相關的法律,鼓勵農民進行多元化生產,提供補貼與資金支持,不斷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實現規模經營和區域優勢,投資農業基礎研究,加強對農業人口的教育,幫助本國農業拓展海外市場等。
第五,農產品生產者素質,“增值農業”將生產者與增值工業整合到一起,在傳統農業中,生產者通常小規模經營,沒有農產品深加工經驗,其知識結構也不足以直接進行深加工生產,他們需要一定的教育扶持,來解決知識不足問題。
第六,農業資本積累程度與集中程度,傳統農業中小規模經營者居多,資金分散不集中,需要在政府的引導下,實現資本積累與集中。
微觀基礎是單個生產者必須注意的問題,在前面的分析中已經表明,生產進入“增值農業”需要一定的自身條件,包括資本、技術水平、產品市場前景、優秀管理團隊等等,這些都是一般企業進行上下游整合必須考慮的因素,“增值農業”企業一樣要考慮這些基礎因素。
3.發展“增值農業”對我國農村發展的意義
近年來,我國糧食與豬肉價格快速上長,但卻沒有顯著增加農民的收入,大部分新增收益被流通領域分享,農民收入提高速度緩慢,城鄉差距仍然明顯。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也一直是各級政府關注的問題,但已有的措施尚不足以解決龐大富餘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因此,“增值農業”作為已開發國家提高農民收入與農村就業的重要手段之一,對於我國同樣具有重要的借鑑意義。“增值農業”對農村發展的作用主要體現在:
第一,實現農產品多元化,最佳化農村產業結構。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一直存在著產業結構不協調問題,一直以來靠提供農村初級產品為主,而深加工部分被分離出來,遠離初級產品供應地,近年雖然得到改善,但仍然沒有很好地將農業與工業結合起來,例如玉米生產與乙醇生產就缺乏結合。“增值農業”將農產品鏈條上下遊行業進行整合,加強了這種聯繫,使深加工企業與初級產品生產聯繫更為緊密。
第二,縮短了農業初級產品生產者與農產品最終消費者之間的距離,實現規模經營。消費者需求結構發生了顯著的變化,他們對打開即食(ready-to-eat)和打開即烹(ready-to-cook)的需求比例增大,研究表明,離消費者越近的環節,分享消費者所支付貨幣中的比例越高。所以“增值農業”使初級產品生產者更近地接觸消費者,對提高農業淨收入十分有利,同時生產者通過對產品的深加工,不但獲得了以前沒有涉及環節的利潤,還可以實現規模經濟帶來的好處。
第三,整合農村分散資金,提高農民收入,吸納農村剩餘勞動力。農村是具有一定的閒散資金的,尤其是農業初級產品生產者,他們經營分散不集中,資金也分散在大量的農戶手中,通過“增值農業”的橫向與縱向整合,將農村閒散資金有效集中,進行規模生產,從而將分散的資金變為資本得到增值,提高了農民的收入。另一方面,農民可以進入“增值農業”企業工作,獲得更高的工資收入,“增值農業”企業的發展,也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崗位,吸吶農村剩餘勞動力。
這些作用是直接的,事實上它還會帶來有利的潛在作用,美國經濟信息聯合中心在其季度報告(2004第二季度)中稱“增值農業”將創造新的美國鄉村(Create a New Rural America),其直接作用是創造就業機會與提高農民收入,而潛在作用則更是為農村經濟發展帶來新的動力。“增值農業”是農業生產逐漸實現集約化、現代化和大規模經營的結果,也是社會生產力和科技進步的產物,隨著我國整體經濟的發展,“增值農業”就是農業現代化與農產品深加工規範發展的結果,它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解決農民收入與農村剩餘勞動力等問題都會產生積極作用。
主要方式
初級農產品的增值方式可分為“傳統增值”和“創新增值”兩種。
“傳統增值”做法包括:簡單轉化初級農產品形態(如麵粉磨製、肉類加工等);大宗初級農產品批發、零售和集市貿易;利用產品價格的時間、地域差異,通過貯存、運輸,增加農產品銷售收入等。這些做法在已開發國家依然存在,但作用和地位已下降。
目前已開發國家的“增值農業”主要指“創新增值”方式,主要包括:
1.發展農產品深加工,改進有關技術、工藝與設備,提高農產品科技含量(如將糧食轉化為飼料、用玉米生產乙醇、從豆油里提煉柴油等)。
2.運用動植物基因工程和生物技術等,培育高產品種。
3.運用肥料高效利用技術、高效節水灌溉技術以及設施農業技術,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和產量。
4.採用現代食品製造技術生產方便、營養、美味的新型食品。
5.通過農民投資產品運輸、倉儲和深加工,獲得農業生產環節之外的利潤。
6.通過參股加工企業以及農業合作組織直接行銷農產品,使儲運、加工、包裝、銷售形成有機整體。
7.發展休閒農業,讓消費者到田間地頭自采、自摘,迎合消費者崇尚綠色食品的心理。這有利於增加銷售,還能促進農村旅館、餐飲、商業服務等產業的發展,拓寬農民增收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