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墊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墊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墊江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墊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主任:劉成富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受縣政府委託負責牽頭縣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縣發展規劃的審查統籌銜接。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發展速度等目標和政策建議,統籌重大生產力布局和產業、區域、土地、人口、環境等政策。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有關政策草案。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2、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3、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巨觀經濟應對措施。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及時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起草有關價格和收費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提出價格改革方案,實施地方定價目錄及少數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擬訂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4、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要專項改革之間的銜接。
5、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牽頭推進落實“一帶一路”建設。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
6、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辦法,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會同財政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匯總編制政府投資規劃及資金平衡計畫。負責統籌、調度和督促重大項目,研究提出年度重點項目名單及資金平衡計畫。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7、推進落實區域協調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全縣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規劃等。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幫扶工作。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協調鄉鎮處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8、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相關部門擬訂產業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9、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全縣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10、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研判國內外市場及外貿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研究制定儲備規劃、政策措施並推動實施。承擔糧食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工作,提出糧食流通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縣級儲備糧油管理。承擔糧食監測、應急調控、軍糧供應管理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對接重慶市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有關工作。
11、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12、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地方能源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產業政策、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區域能源戰略合作,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統籌規劃能源重大項目布局,推動能源重大項目建設。負責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業管理。負責煤炭行業管理。負責監測成品油市場供求變化,提出成品油儲備、輪換和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長輸油氣管道保護工作。綜合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戰略、規劃、計畫、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環境保護有關規劃。
13、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14、統籌指導協調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指導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依法辦理縣級審批、核准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方案審批、核准事項。對縣級審批、核准的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和執法,受理投訴,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協調政府採購、國有產權交易、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綜合評標專家庫墊江網路終端和所屬網路終端的評標專家的管理工作。負責招標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15、承擔墊江縣國防動員委員會、墊江縣西部開發工作領導小組、墊江縣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加快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領導小組、墊江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具體工作。
16、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7、職能轉變。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項目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科(政策法規科)、投資科、經濟社會事業科、項目監督科、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科(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行政許可服務科、改革科、能源科、價格管理科(價格認定科)、糧油管理科。同時下設4個委管機構(參公事業單位墊江縣價格認證中心、股級事業單位墊江縣經濟信息中心、副科級事業單位墊江縣節能監察中心和墊江縣重點項目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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