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承擔杭州道街、胡家園街、新城鎮範圍內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與新區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協調稅收相關工作;負責新區區域內國稅局稅收、征管、政策的調研和分析工作;推動濱海新區稅收宣傳和執法等工作;負責新區區域內國稅部門政風行風評議工作的溝通協調;負責中心商務區、中新生態城、臨港經濟區、東疆保稅港區、海稅分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等8個國稅機構的黨建和工、青、婦工作。
濱海新區國稅局自建局以來,在市國稅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濱海新區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局幹部緊緊圍繞“收好稅、帶好隊、執好法、服好務”的總體思路,突出抓好價值觀、法治觀、大局觀、團隊觀、責任觀和勤政廉政觀“六觀”教育,認真落實 “守規矩、講程式、重規範、求質效、抓落實”的工作要求,以創新、管理、效能、落實為導向,不斷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將稅收工作置於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大局中去籌劃、去部署、去落實,始終堅持依法治稅,持續最佳化納稅服務,不斷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大力組織稅收收入,努力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各項工作取得新的成績,為促進濱海新區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辦法。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市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和分配的作用,促進經濟發展。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
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市局和本地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天津市濱海新區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為9個,分別為: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收入核算科、徵收管理科、監察室、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機關黨委辦公室,機構級別均為正科級,主要職責為:
1.辦公室
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衛、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單位基本建設、資產管理、著裝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科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擔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承擔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參與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4.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等相關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工作。
5.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6.稅源管理一科
負責納稅評估制度的貫徹和實施;依據上級部署和本轄區徵收管理現狀制定納稅評估計畫,並指導納稅評估計畫的實施;確定納稅評估分析指標和預警標準;對本轄區重點管理納稅人實施納稅評估工作;蒐集、整理、發布納稅評估典型案例,定期對評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和交流;負責向稽查部門移交納稅評估中發現的納稅人涉嫌偷、騙稅問題。
7.稅源管理二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8.稅源管理三科
組織落實對本轄區內非居民企業、“走出去”企業的稅收服務與管理。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國際稅收征管協作,反避稅和重大跨境稅源的稅收管理。做好跨境稅源的日常和基礎管理。承辦市局部署的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9.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濱海新區區域內的黨建、黨群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統戰等工作。
事業單位
天津市濱海新區國家稅務局設信息中心1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科級。
10.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負責本單位信息安全工作。
派出機構
天津市濱海新區國家稅務局設定4個稅務所,是濱海新區國家稅務局的派出機構,主要負責稅源管理工作,級別為正科級。其中:非全職能所3個,分別為第一至第三稅務所。全職能所1個,為杭州道稅務所。
11.第一稅務所
負責辦理稅務登記事宜;受理申報納稅;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項目的受理、備案和審批;發票發售和管理;發票代開;納稅人稅收違法違章行為處理;諮詢服務;納稅人稅收征管資料管理;涉稅事項公告的發布;負責稅收管理事項的調查、審核;開展納稅服務工作。
12.第二稅務所
管轄範圍為重點稅源納稅人。負責涉稅事項的調查、審核;申報納稅的催報催繳;清理欠稅;負責納稅人稅籍管理、稅收分析、稅源動態監控和日常檢查工作;負責實施風險應對工作;開展納稅服務工作。
13.第三稅務所
管轄範圍為一般稅源納稅人。負責涉稅事項的調查、審核;申報納稅的催報催繳;清理欠稅;負責納稅人稅籍管理、稅收分析、稅源動態監控和日常檢查工作;負責實施風險應對工作;開展納稅服務工作。
14.杭州道稅務所
管轄範圍為個體工商戶,負責辦理稅務登記事宜;受理申報納稅;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項目的受理、備案和審批;發票發售和管理;發票代開;納稅人稅收違法違章行為處理;諮詢服務;納稅人稅收征管資料管理;涉稅事項公告的發布;負責涉稅事項的調查、審核;申報納稅的催報催繳;清理欠稅;負責納稅人稅籍管理、稅收分析、稅源動態監控和日常檢查工作;負責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徵收管理和專業市場稅收管理;負責實施風險應對工作;開展納稅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