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建琴,女,漢族,1978年7月出生,1999年9月參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專學歷,曾任南昌市新建區水利局黨組成員,新建區水利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2023年6月,塗建琴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塗建琴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8年7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9年9月至2015年7月,歷任南昌市新建縣水務局設計室幹部、副主任、水土保持管理站站長;
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南昌市新建縣城市防洪管理局局長;
2015年9月至2021年5月,歷任南昌市新建區城市防洪管理局局長,區城市防洪管理局局長、區水利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2021年5月至2023年6月,南昌市新建區水利局黨組成員、區水利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2023年6月,被免去南昌市新建區水利局黨組成員、區水利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1月3日,廉潔南昌發布訊息:塗建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南昌市新建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6月,經中共南昌市新建區委批准,新建區紀委區監委對南昌市新建區水利局原黨組成員、區水利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塗建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塗建琴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銷毀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購物卡;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亦官亦商,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獲得大額回報;背離為民服務宗旨,違規向企業攤派費用;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塗建琴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等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新建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新建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塗建琴開除黨籍處分;由新建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