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塔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塔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塔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塔河縣塔河鎮中央大街與文化路交匯處東北側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和以縣政府名義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會務及縣政府領導重要活動的安排。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或起草以縣政府及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檔案;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公文處理、印信管理、文書檔案、機要通訊和保密工作;負責全縣行政辦公系統政務工作的業務指導。
(三)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和辦理檔案的需要,協調縣直各部門之間、部門與鄉鎮及企事業單位之間的工作。負責國家、省、地領導及國內外重要人士到塔河縣的接洽工作。
(四)負責文書檔案(包括上下級來文)、重要會議材料、文史檔案、財務帳簿、音像資料的收集、歸檔立卷、保管及借閱工作。
(五)負責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大事項調研和政策研究,並提出建設性意見或建議,為縣政府及領導當好參謀;負責縣政府重要匯報材料的撰寫工作;負責縣政府主要領導講話、報告等綜合材料撰寫工作。
(六)負責國家、省、地、縣的檔案和領導重要指示或批示落實的督促、檢查;負責縣政府全局性及各戰線重要工作部署、有關檔案、會議決定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及反饋;負責綜合和協調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職工代表提議案工作。
(七)負責縣政府政務總值班工作,並及時向領導報告重要情況;負責全縣重點事項督辦檢查、信息匯總等工作。
(八)負責縣政府電子政務建設和計算機信息網路建設及其維護、安全保密等項工作;負責塔河縣政府網站的管理、更新及維護。
(九)配合縣委辦對以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辦、縣政府辦名義联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對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主 任:陳大勇
副 主 任:王德明

內設機構

(一)研究室。負責縣政府重要匯報材料的撰寫工作;參與縣政府有關大型會議檔案起草;負責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事項、領導關注的重點問題包括重大突發事件的調研工作。參與全縣經濟發展方面有關政策的研究、制定,跟蹤研究國家、省、地經濟形勢和政策導向,適時分析全縣經濟運行與發展趨勢,為縣政府及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依據;負責縣政府經濟工作報告、“兩會”報告、經驗交流、主要領導重要講話等材料的撰寫工作。負責國家、省、地領導以及國內外重要人士來我縣的政務接洽;負責縣政府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報刊信件收發、機要通信、印鑑管理、保密等工作;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代擬文稿審核、公文制發、公文處理、電子公文傳輸等工作;負責文書檔案(包括上下級來文)、重要會議材料、文史檔案、音像檔案的收集、歸檔立卷、保管、借閱工作;負責政府辦公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國家、省、地、縣的檔案及領導重要指示或批示落實的督促、檢查;負責縣政府全局性及各戰線重要工作部署、有關檔案、會議決定等落實情況的調研、綜合、督查、反饋;負責縣政府重大決策、上級督查部門轉辦事項的督查與反饋;負責協調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職工代表提議案等項工作;負責編髮《督查與落實》。負責縣政府政務總值班工作,上傳下達重要情況;負責向領導報告全省各單位、各部門反映的重要情況、突發性事件,並跟蹤事態發展和處理結果,起草向省政府和行署總值班室的報告。
(二)財務股。負責編制本單位財務年度預決算,參與財產物資清查工作;負責縣政府有關單位和二級撥款單位的財務管理、監督以及職工醫療、養老保險等工作;負責財務賬簿的收集、歸檔立卷、保管工作。
(三)綜合辦。對以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辦、縣政府辦名義联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對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承擔縣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專題會議紀要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對在政府網站領導留育板涉及縣政府的網民留言回覆意見進行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縣政府辦涉法方面工作。負責組織擬定地方金融發展重大問題,並提建議;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依法監管小額貸款公司、地方性金融企業;負責聯繫省、地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及駐我縣分支機構;引導、促進金融機構開展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參與研究制定政府重大項目融資;負責推進全區金融信息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協調賓館開展國家、省、地領導到我縣檢查、指導和調研期間的接待工作;負責縣內大型會議期間的接待工作。負責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協調和服務等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國防動員的方針、政策,總結交流國防動員工作經驗,督促國防動員工作落實;根據上級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指示,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出本單位加強國防動員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承辦縣國防動員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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