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水河遺址,位於山西省晉城市陵川縣城南約45公里的奪火鄉塔水河的“葫蘆壩”,處在塔水河上游左岸的“z”字拐彎處,發現的材料有人類顱骨化石碎片、石製品2000餘件,動物化石多為角、零星的牙齒的破碎的肢骨以及一些化石碎片。根據對地層岩石性的觀察、動物化石的分析和石制的初步研究,認為該遺址的時代應屬於舊石器時代晚期。
塔水河遺址是一處岩洞類型的岩棚遺址,在岩棚下堆積著11米厚的文物遺存,發掘出土了1個人類頭蓋骨化石及大量的動物化石,以及各種石製品、燒骨等2000多件。塔水河遺址記錄著舊石器時代“塔水河人”的生活信息,與同時期同類遺址相比具有重大特徵和重要文物價值。
2006年5月25日,塔水河遺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塔水河遺址
- 地理位置:山西省晉城市陵川縣城南約45公里的奪火鄉塔水河的“葫蘆壩”
- 氣候類型:暖溫帶半濕潤大陸性季風氣候
- 保護級別:第六批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批准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編號:Ⅰ-21
- 時代:舊石器時代
歷史沿革,遺址特點,文物遺存,研究價值,保護措施,歷史文化,旅遊信息,
歷史沿革
20世紀80年代,考古學家塔水河村發掘出塔水河遺址,由此將晉城有人類活動的歷史向前推溯至舊石器時代。
1985年-1987年,陳哲英研究員對塔水河遺址進行了調查和試掘,並於1989年發表了試掘報告,根據發掘者提供的骨化石標本測定的年代為26000年前。
1987年夏-1988年秋,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對塔水河遺址進行試掘,出土大量的打制石器、動物骨骼化石和人類頭蓋骨化石,塔水河遺址的文物性質被確定。
遺址特點
塔水河遺址是一處岩洞類型的岩棚遺址,岩棚距地面約2-3米高,長約30多米,寬約10米,上部伸出,底部後縮,形如房屋的出檐,前面有山,下面是條河,在岩棚下堆積著11米厚的文物遺存。
塔水河遺址的石製品具有以下特點:石製品原料以燧石為主。基本採用錘擊法,間或採用砸擊法;石核、石片多不規則,而且體積都比較小;經石片石器為主;石器類型較簡單,尖狀器可以說是塔水河石製品中的代表性器物;加工以單邊單向修理為主。塔水河石器文化的性質是明顯的,它既有自己鮮明的特點,又有與中國華北地區舊石器文化的密切聯繫,從文化的總體面貌來說,塔水河與西候度、匼河等地點的關係似乎甚遠,而與許家窯、峙峪、下川等地點的關係較為接近。塔水河與小南海相比,雖原料大致相同,類型和器形的大小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小南海文化中細小石核和窄長小石片,有類似細石器的遺存。而塔水河還未見到這類細小石核和窄長小石片。個別標本上雖有淺長條痕,但是沒有理由說明塔水河的實製品中已使用了間接製作技術。並且在塔水河也沒有見到有互動打擊和修理台面的製品,更沒有見到裝飾品。由此,可推斷塔水河的石器文化晚於峙峪、早於下川,可能和小南海下部底層(22150±500年)的年代相當。塔水河遺址和小南海遺填很可能是分屬於太行山麓的兩種不同性質的文化。
文物遺存
塔水河遺址發掘出土了1個人類頭蓋骨化石及大量的動物化石,以及各種石製品、燒骨等2000多件,還發現有大量的破碎骨片及灰燼層。
塔水河遺址石製品中大部分是石片,還有相當數量具有人工痕跡的“廢塊”和“廢片”具有完整片疤的石核不多。可以作為第二步加工成器的標本約有300餘件,占石製品總數的15%左右。原料以黑色燧石為主,其它還有變質灰岩、脈石英、水晶等。石製品體積都比較小,石核均不典型,也很不規則。其中一件像是形成中的半錐狀石核。石片中除幾件砸擊石片外,都是直接打擊產生的。刮削器是數量最多的一類器物。由於加工方式的部位不同,使得刮削器的形式繁多。既有單刃的,又有兩邊刃的,還有多邊刃的,刃有直刃、凹刃、凸刃之分;有的還是不同形式的刃的組合。尖狀器是一種將相鄰兩邊修理相交成尖的工具。它本身既有尖的特點又有刃的性質。尖和刃幾乎是同時形成的,其中一件是從劈裂面於岩面相交後所形成的“複合面”的兩邊向背面修整的。加工細緻,左右對稱,刃緣整齊,底端略平。整個器形呈箭鏃狀,顯的特別周正。幾件錐鑽均是將石片兩邊成相反方向修理相交而成。
塔水河遺址出土的18件石核中,原料均為黑色燧石,其中12件石核的原始狀態為板狀,即台面及其相對的一面為一組節理面。石核的平均尺寸為2.9×3.9×2.7(厘米),最大一件標本為LTP560,尺寸為3×6.6×3.8(厘米),最小的一件為LTP567,尺寸為1.4×3.3×2.6(厘米)。台面角最大者85°,最小者62°,平均70.7°,多數石核仍有進一步剝片的可能性,石核的片疤比最大的達90%,最小的只占10%,平均為51.9%,18件石核中共有台面28個,多數石核為單台面,最多的一個石核有4個台面,平均每個石核有1.6個台面,其中18個台面為節理面,2個為自然面,6個為打擊台面。石核工作面32個,平均每個石核1.8個工作面,石核體上遺留的片疤有57個,平均每個石核有3.2個,片疤的形態多為梯形,打擊點清楚的有11個,比較清楚的有39個,不清楚的有7個,但半錐體陰痕皆不清楚,個別的可見到同心波紋,放射線痕均不清楚。石核大小測量統計表測量統計項目長度寬度厚度最小值1.41.71.1,最大值4.894.2,平均值2.93.92.7,標準偏差值0.91.70.9。標本LTP573台面近圓形,自台面前緣向後緣有兩個片疤及一些碎疤,工作面上遺有一個完整的片疤,和一些不成功的打擊疤痕,台面角80°,工作面的疤痕與台面後緣的自然面在石核的底部形成一個橫脊,石核的尺寸為3×4.3×3.3(厘米)。標本LTP575石核50%左右的表面為節理面,從遺留在石核表面的情況來看,石核原來的毛坯為兩組節理面圍成的斷塊,石核的右側有兩個互動打擊的疤痕,石核的台面為由前向後的片疤,可能是為了求得合理的台面角,存台面角70°,工作面保留了兩塊片疤,石核的尺寸分別為4.1×4×2(厘米)。
研究價值
塔水河遺址翔實地記錄著舊石器時代“塔水河人”的生活信息,塔水河遺址值得思考的是它的地理位置,坐北朝南,背風聚氣,雖然隱藏在高山峽谷之間,但卻面朝一個較為寬闊的峽穀穀口,即使在日照較少的冬天,也可以享受到充足的陽光,而嚴冬的乾冷西北風,則被阻擋在高高的瑪朗山後,海拔相對較低,氣候溫暖,有著很多的野生動植物,對於以採集、狩獵獲取食物的古人類來說,瑪朗山就是他們天然的食品庫,塔水河是他們的飲水源,而岩棚是他們的棲息地。舊石器時代古人類出於本能的選擇包含著許多的合理性,依山傍水,負陰抱陽,避風聚氣,易於生活。這也是塔水河遺址區別於同時期同類遺址的最大特徵和文物價值所在。
保護措施
2006年5月25日,塔水河遺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07年10月,山西省人民政府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07〕9號)精神,根據國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制訂《山西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
歷史文化
塔水河遺址和小南海遺址很可能是舊石器時代中期的代表,屬丁村文化,後期文化分布範圍擴大,幾乎遍布黃土高原,在蒙古高原和華北平原的發現日益增多,還延伸到黑龍江、嫩江、青藏高原、華南地區、台灣。顯著特點是形成了不同的技術風格。華北有明顯的兩大系統:以大型石器為特徵的“河——丁村系”;以小型石器為特徵的“周口店第1地點——峙峪系”。二者在打制技術和器型上各具特色,形成鮮明對照。蒙古高原上的水洞溝文化呈現出不同於中國傳統,卻類似於西歐舊石器文化的特點。華南的遺址則更多地表現出區域地方特色。這時舊石器文化進入了空前繁榮階段。石器工藝進步,出現了典型的細石器文化;器型多樣化,擁有各種各樣的刮削器、尖狀器、雕刻器、錐、鋸等,個別還出現箭頭、複合工具;掌握了骨、角材料的特性,採用鋸、切、削、磨、鑽等專門工藝精心製作了骨針、魚叉、骨錐、骨刀、角鏟等;裝飾品的出現,反映了先進的工藝水平和日益豐富的精神生活。中國舊石器文化以石片工具為主要工藝傳統,但從舊石器時代早期起就已出現南北兩個大的區域特徵,並且又都呈現出多樣性,存在著不同的文化類型。到舊石器時代晚期,南、北方文化差別更明顯,北方的石製品繼續向著小型化方向發展,南方的石製品則一種是向小型化發展,另一種還保留了大型化的傳統。
虎頭梁型的細石器文化主要起源於西伯利亞一帶,西伯利亞也是它的主要分布區域,在中國,其分布範圍僅限於泥河灣盆地等少數地區;而下川型的細石器文化則可能起源於華北地區,分布範圍遍及華北、華南甚至西南地區。
旅遊信息
交通線路
晉城市——鳳台東街晉新高速——晉張線——塔水河遺址。
塔水河遺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