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塔林決議
- 外文名:Tallinn resolution
- 組織機構:歐洲足聯
決議由來,協定規定,
決議由來
歐足聯在決議中規定,從2006-2007年賽季開始,參加歐洲冠軍聯賽和歐洲聯盟杯賽的俱樂部隊25人球員名單中,必須有4名本土球員。其中2名由本俱樂部培養。而在2008年-2009年賽季中,由本俱樂部培養的球員和由所在國培養的球員最低數分別要達到4名,本土球員的人數要先後增加到6名和8名。
歐足聯這一規定只適用於像歐洲冠軍聯賽和歐洲聯盟杯這樣的歐洲俱樂部賽,對下屬52個成員協會的本土聯賽則沒有硬性約束。歐足聯過去幾個月來一直在與歐盟和各國政府、足協、俱樂部、教練團體及有關學術組織進行協商或諮詢,在確保與歐盟以及各國和地區的法律沒有牴觸後,才推出這一決議。
協定規定
協定規定,任何一名年齡在15歲至21歲之間的球員,無論他來自哪個國家,只要他在當地任何一家職業俱樂部接受了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培訓,就被可視為“本土球員”。
歐足聯此舉意在預防歐洲足壇格局的嚴重失衡,避免像切爾西那樣的富有俱樂部用金錢買走眾多優秀球員,在比賽中派出一個全外援的豪華陣容,並且在實力上占據了明顯優勢。
自1996年“博斯曼法案”生效後,歐洲足壇實行了多年的傳統轉會制度在一夜之間作古,歐盟各國聯賽對參賽外援人數的限制也都基本作廢。於是像AC米蘭、皇家馬德里、切爾西這樣的富有俱樂部就可以隨意買進大量外籍球員,甚至在比賽中排出全外援的豪華陣容,嚴重衝擊了當地足球後備人才的培養,影響了義大利、西班牙等老牌強隊在世界盃、歐錦賽等大型賽事中的表現。有識之士一直在呼籲歐足聯採取措施,遏制“金元足球”給歐洲足壇帶來的惡劣影響。
歐足聯在這一決議中說,“培養年輕球員對足球的未來至關重要,每個國家協會的每家俱樂部都應承擔起培養年輕球員的責任,而不應單純依靠購買其他俱樂部培養的球員。”歐足聯在決議中承認金錢在現代足球中作用重大,但“足球不應是純粹的財力競爭,最終應是體育競賽”。
但同時歐盟對歐足聯《塔林決議》有異議
2005年4月29日,正在歐盟輪值主席國盧森堡參加非正式會議的歐盟25國體育部長對歐足聯,日前通過的,以“要求歐洲大俱樂部增加本土球員比例“為內容的《塔林決議》提出異議,認為它遲早會吃上官司。
在歐盟的這次非正式會議上,與會25國體育部長們認為,雖然《塔林決議》將“凡是在15-21歲期間在某一國的俱樂部或足球學校接受過至少3年以上培訓”作為“本土球員”的定義,而不是看這名球員的國籍,但這種規定是一種新的“間接歧視行為”,與歐盟的現行法律相牴觸。英國體育大臣卡博恩說:《塔林決議》的合法性將遭到法律界的挑戰,對此我毫不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