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子城址,位於黑龍江省泰來縣西北塔子城鎮綽爾河支流呼爾達河畔,興建於遼代中期,為金、元所沿用。
塔子城址城址平面呈正方形,城牆周長為4561米,城牆結構為夯土構成。塔子城址是遼金元時期東北地區的政治、經濟、軍事中心,為研究遼金元時期的歷史、地理等提供了重要材料。
2006年5月25日,塔子城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塔子城址
- 地理位置:黑龍江省泰來縣西北塔子城鎮綽爾河支流呼爾達河畔
- 氣候類型:中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
- 開放時間:全天
- 門票價格:免費
- 保護級別:第六批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批准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編號 :Ⅰ-65
- 所處年代:遼
歷史沿革,遺址特點,文物遺存,研究價值,保護措施,歷史文化,旅遊信息,
歷史沿革
遼代中期,塔子城址始建。
金、元時期,塔子城址被沿用。
明朝初年,明成祖朱棣在塔子城址設立兀良哈三衛,以為北方屏障。
清朝初期,塔子城改稱為綽爾城,因近綽爾河而得名。
1951年11月,設定塔子城鎮。
遺址特點
塔子城址城址平面呈正方形,城牆周長為4561米,其中北牆長1160米,東牆長1160米,西牆長1123米,南牆長1118米,牆高近8米,頂寬1-2米,底寬約20米。城牆結構為夯土構成,夯土層厚度為8-15厘米。城牆每隔一段距離就有突出的馬面,馬面長5-8米,平均間距為70-80米,有馬面40餘座。城牆四角設有角樓,角樓呈圓形。塔子城四面城牆正中各有1座瓮門,翁門呈弧形,長約37米,寬約42米。城外為兩道護城河,第一道護城河寬7-9米,兩道護城河中間有一道土垣,高2-3米,寬15-17米;第二道護城河寬7-8米。
文物遺存
塔子城址城內有古建築遺址3處,遺有用花崗石和漢白玉雕鑿而成的礎柱4座,礎柱上刻有蓮花與捲雲紋飾,還殘留大量的石臼、石桿和礎石;城外有遼金時期的磚砌墓、石壘墓、土壙墓等墓葬遺址;出土有花瓷壇、瓷缸、瓷瓶等,有的刻有“內府”字樣;出土紫銅印1枚,長10厘米,寬5厘米,厚1.7厘米,上刻漢文和契丹文,漢文為“匡義軍節度使之印”,為遼朝節度使官印;出土有“清酒肥羊”字樣元代瓷器;出土遼石刻,殘長23.4厘米,寬17厘米,厚6厘米;出土銅錢400千克,年代秦漢至遼金,均有發現。
研究價值
塔子城址是遼金元時期東北地區的政治、經濟、軍事中心,為研究遼金元時期的歷史地理、行政建制、城防建設以及歷史沿革提供了重要的考古材料。
保護措施
1956年,塔子城址被黑龍江省委員會確定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1981年,塔子城址被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重新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2006年5月25日,塔子城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6年,黑龍江省文物局對塔子城址西城牆遺址搶險加固工程進行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