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多數場所恐怖症的患者都有一次或多次的對特定場所的驚恐發作或是受到巨大的打擊,驚嚇,羞辱,尷尬等。這些不良的場景所造成的不良的情緒不隨著個體離開場所而迅速的消散,而是隨著個體的注意力集中在場所以及當時的情境的回憶中而得到加強。通常個人是很難戰勝這種惱人的感覺的,但人又不願感受那些令人自尊受辱的情景,最後發展成對場所的恐懼與迴避。這就形成了一個條件反射,一想到一見到那種場景,身體就立刻發生恐懼的軀體體驗(如心悸、出汗、震顫,瀕死感或失控感),好像又回到了那種令人痛苦的回憶中似地。身體上的感覺又導致情緒上的變化,本來並不感到恐懼的人在感受到身體的變化後本能的回憶起痛苦的記憶,而要逃避痛苦,於是就會逃離那些場所,對場所恐懼的朋友來講那種場所不僅僅是一個普通的場所而是一個痛苦的回憶與尷尬的情境。
還有一些人,他們的恐懼是沒有特定記憶的。這可能是發生這種情境的時間是在人的幼年,個體已經忘記了,但潛意識沒有忘記,潛意識不斷的影響著這些人,讓他們對特定的場所或事物表現出恐懼。
例如:小伙子購得一套位於18層的二居室,請未婚妻來看裝修好的新房,姑娘執意不乘電梯而要爬樓梯。開始小伙子以為姑娘是浪漫,後來才知道姑娘最怕乘電梯:一上電梯就心慌噁心、手抖腿軟、臉煞白,視電梯為地獄。為了心愛的姑娘,小伙子只好退掉了新房。與姑娘作怪的是一種被稱為“場所恐怖”的心理障礙。場所(場景)恐怖是對某種特定的場所發生強烈的、持續的、與實際危險極不相符的一種情緒反應。明知其反應程度是過分的、非理性的、不必要的,但卻無法自我控制或消除,伴有立即迴避逃離的行為。
場所恐怖有多種特定類型:如對封閉的交通承載工具如汽車、火車、客機、客船、電梯、觀光纜車的“乘車恐怖”;對透視儀、微波爐、手機、電腦、電視的“輻射場恐怖”;對人群比較密集的鬧市、商場、集會、學校、旅遊區的“人群恐怖”;對空曠的田野、廣場、大廳的“廣場恐怖”;對高樓、橋樑、登高、登山的“高度恐怖”;對黑夜、黑屋的“黑暗恐怖”;還有“職場恐怖”、“考場恐怖”、“醫院恐怖”、“墳場恐怖”等等。
場所恐怖一般始於童年,其個性形成與所受教育和環境影響以及心理創傷有密切關係;進入成年後具有情感幼稚、依賴性強、獨立性差、膽小怕事、嚴謹擔憂、執拗刻板、不善應變、承受力弱、退縮逃避的心理特徵。社會生活壓力產生的緊張焦慮情緒得不到緩解,內心的孤獨無助和不安全感逐漸積累,當遇到特定的場景時,就會出現懼怕和逃避的異常心理反應。不能適應現代化的生活環境,導致社會功能受損。場所恐怖症是可以進行心理諮詢治療的,採用認知疏導、系統脫敏等方法具有明顯的治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