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使用權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中方將擁有的場地,作為場地使用權對合營企業進行投資,即場地使用權資本化。場地使用權與場地使用費有區別。場地使用費是指合營企業向中國政府申請使用場地而按面積和中國政府規定的使用費標準按期付給中國政府的一項費用支出。而場地使用權則是中方向合營企業的投資,從合營企業來說,是一項無形資產。要按期攤銷轉作費用。場地使用權的價值,一般可按場地面積,使用年限和政府規定的場地使用費標準綜合計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場地使用權
- 解釋:使用中國特定區域國有土地的權利
- 對象: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 規定:不足半年的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