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芯保護系統

堆芯保護系統是根據核電廠事故狀態的嚴重程度採用相應的對策限制或降低反應堆功率,以達到終止事故狀態,防止發展成導致反應堆停堆系統動作的嚴重事故的系統。堆芯保護系統與反應堆停堆系統、專設安全設施驅動系統一起構成對反應堆系統進行保護的縱深防禦體系,是反應堆保護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堆芯保護系統
  • 外文名:coreprotection system
主要作用,限制功能,設計,

主要作用

主要是:①在功率運行時防止堆內燃料組件功率密度過高或出現泡核沸騰現象;②保證在任何時候都具有相當的停堆反應性;③保證反應堆系統的重要參數都維持在安全分析所規定的範圍內;④在發生預期瞬態未緊急停堆(ATWS)的事件時,將反應堆引入次臨界狀態進行附加保護;⑤在汽輪發電機甩負荷或反應堆冷卻劑泵故障等重大瞬變事件中,防止反應堆緊急停閉以減少部件所承受的熱衝擊應力。

限制功能

堆芯保護系統的每一保護目標是通過一個或幾個限制功能來實現的。一旦在運行過程中某個與安全有關的參數超過了限值,則執行對應的限制功能使該安全參數保持在正常運行條件範圍內。
有三類限制功能:①保護限制;②狀態限制;③運行限制。
保護限制:安全參數超過其限值時,便引起保護系統動作,從而使受監控的安全參數恢復到正常運行的數值範圍內。保護限制包括: ①反應堆功率密度限制:當由於功率分布不均而造成堆芯上半部功率過高時,L棒組動作,插入堆芯;而當由同樣原因造成堆芯下半部功率過高時,閉鎖L棒組,D棒組插入堆芯,或快速落棒,或引起加硼系統動作,使功率峰值降至限值以下。局部功率限值是通過失水事故、失去流量事故和氙振盪功率傾斜等安全分析確定的。②控制棒插入深度限制:當堆芯保護系統動作時,閉鎖控制棒的插入動作,通過向堆內加硼來控制正反應性,並且降低汽輪發電機功率,以保證足夠的停堆反應性。在實施上述兩種保護限制時,都對無離子水的注入進行閉鎖,以防止出現正反應性。
狀態限制:指限制核蒸汽供應系統的運行參數,以便在所對應的故障工況下,仍能使系統保持原來的狀態。屬於這類限制的有:①反應堆功率限制;②冷卻劑溫度限制;③穩壓器水位限制。對所有這些狀態限制,都是通過各種措施(大多數情況下,要降低機組功率)使相應的安全參數得到限制,以保持與其保護整定值的差距,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停堆。
運行限制:指限制核蒸汽供應系統的運行參數,以提高機組的可利用率。如新蒸汽最低壓力限制和新蒸汽最高壓力限制等。運行限制是通過調節汽輪機調節閥的位置和旁路閥的開度來實現的。

設計

設計堆芯保護系統的設計必須符合反應堆保護系統的安全準則。一般都採用多通道設計,遵循冗餘、符合、獨立性和單一故障等安全設計準則,並具有線上進行試驗的能力。堆芯保護系統只在德國電站聯盟設計的壓水堆核電廠上套用。實踐證明該系統對提高電廠可利用率是十分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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