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引發“堅果風波”的韓國豪門之女、前大韓航空副社長趙顯娥分別前往遭其發飈對待的兩位乘務員家中道歉。但兩名當事人當時都未在家,趙顯娥留下便條後離開。韓國首爾西部地方法院12月30日針對前大韓航空公司副社長趙顯娥和大韓航空常務呂某簽發了逮捕證。法院表示,已有證據證明趙顯娥有犯罪嫌疑,案情比較嚴重,且她從事發當時起試圖隱蔽事實,因此有逮捕必要。兩人將被送進首爾南部拘留所。2015年2月12日,趙顯娥被判一年監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堅果返航
- 事件事件: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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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引發“堅果風波”的韓國豪門之女、前大韓航空副社長趙顯娥分別前往遭其發飈對待的兩位乘務員家中道歉。但兩名當事人當時都未在家,趙顯娥留下便條後離開。
事件經過
趙顯娥搭乘大韓航空班機從紐約甘迺迪機場飛往仁川,因不滿空姐沒有把堅果放在盤子裡而是整包拿給她,對乘務長以及空姐“發飈”。趙顯娥大怒之下,要求機長將飛機掉頭開回登機口,把這名機組人員趕下飛機,航班因此延誤20分鐘。
事件處理
2014年12月30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針對前大韓航空公司副社長趙顯娥(40歲)和大韓航空常務呂某(50歲)簽發了逮捕證。法院表示,已有證據證明趙顯娥有犯罪嫌疑,案情比較嚴重,且她從事發當時起試圖隱蔽事實,因此有逮捕必要。兩人將被送進首爾南部拘留所。
事件結果
趙顯娥12日在前往韓國國土交通部接受調查時面對媒體首次就“堅果返航”事件道歉,承認自己言行不當,並表示願意向受害者當面道歉。而當天早些時候,趙顯娥的父親趙亮鎬舉行記者會,就趙顯娥迫使飛機掉頭一事致歉。趙顯娥已於9日辭去其在大韓航空等集團子公司擔任的所有職務。
2015年2月12日趙顯娥被首爾一家法院判處一年監禁。趙顯娥受到多項罪名指控,包括非法變更客機航路,暴力威脅航空安全,恐嚇、妨害公務和以欺騙手段妨害司法。首爾西部地方法院認定趙顯娥妨害飛行安全,從而判處她一年監禁。法官沒有認定趙顯娥妨害政府調查的罪名指控,同時判處一名大韓航空高管8個月監禁,因為他干預和妨害韓國交通部對事件的調查。一名交通部官員因泄露初步調查結果被判處緩刑。
趙顯娥尚未決定是否抗訴。
事件影響
此番“堅果風波”引發韓國社會對“富二代的任性”的熱烈議論。還有一些韓國評論人士藉此再度提出家族大財團壟斷國家經濟的問題,以及一些家族表現得不受法律約束,家族企業運營缺乏透明度,公司治理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