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規定的三代以內的近親,禁止結婚。一般族中的遠房堂兄妹也不宜結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堂兄妹
- 分類:三類
- 特徵:遠房堂兄妹也不宜結婚
- 類型:親屬關係
分類,包括,
分類
堂兄妹一般分為三類:
1.具有共同的祖父、祖母,而不是親兄妹的兄妹,即一家之中不同兒子的子女,堂兄妹根據父輩年齡大小稱對方父親為叔叔或伯伯。
2.具有共同的曾祖父、曾祖母,而不是親兄妹的兄妹,即各自的祖父為親兄弟,堂兄妹根據父輩年齡大小稱對方父親為堂叔或堂伯,也可稱叔叔或伯伯。
3.走的較近的家族中同輩同姓的兄妹,也可以稱為堂兄妹,此為遠房堂兄妹,堂兄妹根據父輩年齡大小稱對方父親為族叔或族伯,也可稱堂叔或堂伯、叔叔或伯伯。
包括
婚姻法中規定的三代以內的近親,禁止結婚。一般族中的遠房堂兄妹也不宜結婚。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2)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即自己和父母的姐妹的孩子不能結婚(3)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