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礎三十六制
- :出自《西藏簡明通史》
- :
背景:西藏史記中稱,奉松贊乾布之命,吞彌桑布扎前往印度留學熟練掌握了印度的梵語文化及其他文化知識,學識淵博返回吐蕃後創造了至今藏族仍在使用的藏文。
目的:是鞏固統治,安定社會,增強勢力,發展農業生產力,鞏固邊防。
內容:松贊乾布的偉大功績之一,是他統一吐蕃後,著手建立的吐蕃社會管理體制和法律條文,合稱為“吐蕃基礎三十六制”
據《西藏簡明通史》載:
- 六大法典,各行政地區的界限、行政與軍事法律基礎大臣等官員的地位和任務,農牧領域、人的美德、度量衡的標準,君王的取捨程式等法律,其中人的美德所包含的內容非常多。
- 六大政治制度,是一些關於施政法規的主要內容規定。
- 六級褒獎,是關於如何獎勵有功臣民等級的規定。
- 六種標誌,是關於國王的主要功績類別標誌的規定。
- 六種誥身,是關於獎善法惡的獎勵法規。
- 六種勇士,是關於對國家安全,鞏固邊疆做出成績的英雄獎賞的規定。[1] 從制定古代吐蕃基礎制方面,使我們看到了松贊乾布是藏民族的一位偉大先祖,是藏族史上具有優秀成績的高尚贊普。松贊乾布統一吐蕃後,建立起來的贊普王統具有強大的政治勢力和經濟勢力,這與受廣大民眾的支持和制定了符合當時社會性質的一整套法規是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