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決執行難評估報告: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為樣本

基本解決執行難評估報告: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為樣本

《基本解決執行難評估報告: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為樣本》是2016年01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研究所,深圳市律師協會聯合課題組。

基本介紹

  • 書名:基本解決執行難評估報告: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為樣本
  •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深圳市律師協會聯合課題組
  • ISBN:9787516173336
  • 頁數:165頁
  •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01月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治指數創新工程項目組長期關注司法制度運行與司法改革,現已發布中國司法透明度、中國海事司法透明度、中國檢務透明度、西部司法透明度、浙江法院陽光司法、北京法院陽光司法等系列司法指數報告以及《司法透明國際比較》《人民論壇·浙江法院特輯》等系列成果。
本報告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依託法治指數創新工程項目組,並與深圳市律師協會聯合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實施標準》的科學性、可行性以及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成效進行第三方評估的分析。評估結果顯示,該實施標準科學界定了執行難範疇、建立了執行行業標準、完善了執行管理制度體系、強化了執行審查監督,在權利保障、執行強度、規範廉潔等取得了良好的施行效果,但還應在執行懲戒措施、精細化管理、終本結案機制等方面加以完善。深圳經驗對全國執行工作有一定的借鑑意義,就全國層面而言,解決執行難,加強頂層設計,需要進一步理順體制、確立標準、推動立法、加強信息化、完善聯動機制、發揮律師作用。

圖書目錄

一 評估背景
(一)最高法院的部署與舉措
(二)廣東高院的探索與努力
(三)深圳中院分權集約改革
(四)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的提出
二 評估主體、對象與方法
(一)評估主體
(二)評估對象
(三)評估方法
三 《實施標準》的外部優勢
(一)政治保障:黨委政府鼎力支持
(二)法律護航:地方立法勇於創新
(三)環境最佳化:爭創一流法治城市
四 《實施標準》的科學性
(一)科學界定執行難之範疇
(二)嘗試構建執行行業標準
(三)完善執行管理制度體系
(四)強化執行程式審查監督
(五)實體指標客觀且可量化
五 《實施標準》的施行效果
(一)有效保障申請人知情權
(二)強制執行力度大幅提升
(三)終本案件恢復執行程式暢通
(四)執行活動透明規範廉潔
(五)執行效益效果雙重提升
六 深圳執行面臨的問題及建議
(一)執行懲戒措施亟須常態化
(二)被執行人知情權保障待強化
(三)進一步完善終本結案機制
(四)數據的精細化管理須提高
(五)部分實體指標的設定待調整
七 從深圳經驗看解決執行難的頂層設計
(一)提升認識,拒執對抗法律應嚴懲
(二)改革體制,確保執行機構的強制力
(三)確立標準,實現執行權運行規範化
(四)推動立法,探索建立個人破產制度
(五)網際網路 ,完善執行聯動機制
(六)暢通渠道,發揮律師的專業作用
結論
附屬檔案一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實施標準(試行)
附屬檔案二 法官問卷
附屬檔案三 深圳律師問卷
附屬檔案四 其他地區律師問卷
附屬檔案五 案卷抽查問題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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