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高管激勵視角的反收購條款採用與技術創新研究

基於高管激勵視角的反收購條款採用與技術創新研究

《基於高管激勵視角的反收購條款採用與技術創新研究》是依託華南農業大學,由周小春擔任項目負責人的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於高管激勵視角的反收購條款採用與技術創新研究
  • 項目類別: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 項目負責人:周小春
  • 依託單位:華南農業大學
項目摘要,結題摘要,

項目摘要

已有的高管激勵與技術創新的研究主要考查了顯性薪酬激勵與技術創新的關係,較少考察隱性高管激勵機制對技術創新的影響。本項目著眼於上市公司章程中反收購條款的採用這一隱性高管激勵機制,探究中國股權分置改革後全流通背景下反收購條款的採用對公司技術創新以及公司價值創造的影響。首先本項目通過數理模型和典型性案例研究探討了反收購條款影響技術創新的作用機理,隨後運用大樣本實證研究了不同情境下反收購條款對技術創新的影響以及反收購條款與高管薪酬激勵對技術創新的協同效應,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分析了技術創新在反收購條款與公司價值創造中的中介作用。通過上述研究,本項目嘗試探明隱性激勵機制在中國制度背景下能否在提升企業創新能力方面發揮作用以及釐清反收購條款影響公司價值創造的作用路徑,預計我們的研究成果能為我國上市公司設計高管激勵方案提供有益參考、也為政府監管部門指導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採用反收購條款提供經驗證據。

結題摘要

創新是公司活力之源和公司發展的根本動力,如何設計合理的高管激勵機制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對企業持續發展和中國產業轉型升級都非常重要。高管激勵是一個契約體系,顯性激勵與隱性激勵並存。已有的高管激勵與技術創新的研究主要考查了顯性薪酬激勵與技術創新的關係,較少考察 隱性高管激勵機制對技術創新的影響。本項目利用上市公司章程中反收購條款的採用這一隱性高管激勵機制,探究了中國股權分置改革全流通背景下反收購條款的採用對公司技術創新以及公司價值創造的影響。研究結果如下:(1)以我國2016年前上市的中小企業板製造業公司為樣本,實證分析了企業反收購條款採用對企業技術創新績效的影響。研究發現:反收購條款的採用有利於企業創新績效的提升,即驗證了反收購條款的“激勵假說”。另一方面,公司的信息不對稱程度越大,反收購條款對技術創新正的影響越顯著;當公司面臨的外在接管壓力越大,反收購條款對技術創新正的影響越顯著;(2)以2012-2015製造業上市公司為樣本,分析了高管股權激勵和反收購條款採用對技術創新的協同作用,發現:顯性激勵機制和隱性激勵機制可提升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而高管股權激勵僅在非國有控股企業發揮作用。(3)以2016年底前的上市公司為樣本,研究了158家在公司章程中宣告採用分層董事會的動機及其經濟後果,發現:公司特徵和行業特徵會影響公司是否採用分層董事會(所有權性質、大股東持股比例、公司的市場表現以及所在行業競爭環境);此外,進一步分析了採用分層董事會的市場反應,總體而言為負,但分樣本的分析發現高科技公司採用分層董事會的市場反應為正但不顯著。通過上述研究,本項目探明了隱性激勵機制在中國制度背景下提升創新能力的作用機制以及釐清反收購條款影響公司價值創造的作用路徑。因此我們的研究成果能為我國上市公司合理設計高管激勵方案提供有益參考、為科技型企業在公司章程中採用反收購條款提供理論和實證支持,也為政府監管部門指導企業在公司章程中採用反收購條款提供經驗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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