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均衡利益的國有企業高管人員激勵理論研究

副題名

外文題名

Study on incentive theory of excutive of SOE based on equilibrium of profit

論文作者

宋伯廬著

導師

聶規劃指導

學科專業

管理科學與工程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武漢理工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8

關鍵字

國有企業 企業管理 企業領導 人力資源管理 激勵

館藏號

F279.24

館藏目錄

2009\F279.24\118

中文摘要
國有企業高管的積極性發揮程度如何,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發展和盈利能力。而國有企業高管作為經營性人力資本的所有者,是企業的核心資源,因委託代理關係的存在及其工作過程和工作成果的不可觀測性,只有通過激勵的手段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其全部潛力。因此,對其有效激勵尤顯重要。本文借鑑前人研究成果,對國有企業高管人員需求進行了梳理,引入高管人員需求模型,設計激勵機制,從一個新的視角上對高管人員激勵問題進行了研究,所得結論具有重要的意義。 本文首先對國有企業高管激勵機制研究的理論基礎進行了深入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學激勵理論、現代經濟學激勵理論和制度經濟學激勵理論,其中任何一種理論都不能完整地說明企業激勵機制的問題,必須把這些理論的研究成果有機結合起來,才能形成完整的關於國有企業高管激勵機制的完整理論體系。 需求是激勵的前提,只有存在需求,激勵才成為可能。本文針對國有企業高管人員的需求特徵和需求要素,在綜合分析現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合勝任力理論、職業生涯理論和人力資源管理理論,從現崗位的能崗匹配程度和未來崗位的適應性、高管的職業特徵和道德倫理的角度分析,提出國有企業高管人員的需求模型,主要包括授權性需求、發展性需求、職業性需求和道義性需求,並對每一個維度的內涵進行了深入分析。 國有企業高管行為失范問題是激勵約束機制研究的重要內容。本文運用博弈論方法對國有企業高管的行為失范風險進行了全面分析。在分析國有企業高管的規範管理時,重點對國有企業董事會及其高管團隊的委託---代理關係的博弈均衡進行了深入研究,並就長短期激勵有效結合對國有企業高管努力水平的影響進行了博弈分析。研究結果表明,國有企業所有者只有加大國有企業高管的行為失范成本,或者減少行為失范收入和加大監督機率,才能減少行為失范的發生,提升國有企業高管的積極性。 國有企業高管激勵機制的設計是本文的核心。本文將國有企業高管的不同需求維度歸一為需求滿足度。圍繞需求滿足度的實現情況對國有企業高管激勵機制進行了深入研究和充分討論。首先分析了委託-代理關係下的激勵機制問題作為研究平台,對不對稱信息條件下和對稱信息條件下國有企業高管激勵機制進行了分析,就監控機制和激勵機制的整合問題進行了擴展研究,最後對激勵機制的建立對國有企業高管的激勵機制對其貢獻性努力和收益性努力的影響進行了探討。研究表明,由於不對稱信息在企業監督管理中的分布是不均衡的,因此,首先建立滿足激勵相容約束和參與相容約束條件的最優激勵契約模型是保障激勵效果的關鍵。 在理論提出和分析的基礎上,通過對襄樊市動態股權制實施狀況的分析,為本研究尋求來自實踐證據的支持。由於動態股權制的設計理念充分考慮了國有企業高管的多維心理需求,促進了國有企業高管隊伍穩定和滿意度提高,經濟效益明顯改善。來自襄樊市的國有企業動態股權制改革實踐為本文提供了實踐操作證據,支持和加強了本文基於均衡利益需求的國有企業高管激勵的理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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