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預算撥款額

基建預算撥款額是建設部門、建設單位為了完成計畫年度基本建設工作量和新增為以後年度物資儲備所需要的預算撥款。它是基建財務計畫中的主要指標,與年度基本建設投資額有密切聯繫,但卻不是同一概念。基本建設投資額是指用貨幣表示的基本建設工作量,它是反映建設規模的綜合性指標;基本建設撥款額是指為完成基本建設工作量,需要國家預算撥多少款。由於基建的周期長,大多數建設項目從開工到竣工都要跨年度,因此,國家供應資金的任務,一方面要保證全年計畫工作量的順利完成(其貨幣表現就是年度投資額);另一方面還要保證期末有必要的物資儲備,為下年續建工程的順利進行創設必要的物質條件(其貨幣表現是:為以後年度儲備)。

在這種情況下,全年所需基建撥款數就會多於當年基建投資數。如果工程在計畫年度以前就已興工動料,那么,計畫年初還會有上年結存的物資與資金(其貨幣表現為: 上年末結餘資金),凡屬在計畫年度可以利用和處理的資源,均應充分動員出來(即動員內部資源),抵充當年撥款,而這部分資源同為以後年度的儲備通常是不會相等的。因此,計畫年度需要的基建撥款也就不可能同當年的基建投資相等。可見,凡是跨年建設的單位,全年基本建設撥款額的計算式為:
基本建設撥款額=基本建設投資額-動員內部資源+新增為以後年度儲備
確定年度基本建設撥款額,實質上是要合理地分配基建資金。既要幫助各個部門和建設單位認真落實投資; 又要在此基礎上,認真核實上年結餘資金,充分動員內部資源及合理安排儲備資金,以保證基本建設任務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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