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支出預算

基建支出預算是國家預算確定年度基本建設資金總額和對各部門、各地區分配基本建設資金的財政計畫。它是國家預算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基本建設支出預算是根據國家年度基本建設計畫和財政預算規定的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結合動員內部資源和為以後年度儲的資金需要情況,經過綜合平衡後確定的。

我國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由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管理。根據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劃分為兩大部分。國家預算安排的中央各主管部門的基本建設支出,列入中央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由建設銀行總行負責管理;國家預算和地方財政機動財力安排的地方基本建設支出,列入省、市、自治區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由建設銀行各省、市、自治區分行進行管理。
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成立,一般由財政部在國家預算中確定年度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總額,建設銀行在國家預算確定的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範圍內,審查核定各部門基建財務計畫,成立各部門的基本建設支出預算。
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執行,是通過編審年度分季用款計畫,正確確定國家預算由基本建設貸款(或撥款)指標,並採用核定下達貸款指標(或撥款限額)的辦法進行的。同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國家調整基本建設計畫或建設項目隸屬關係變更,還要相應地做好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調整和劃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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