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實物指標

實物指標是用實物單位表示的統計指標。而實物單位是根據事物的屬性和特點所採用的計量單位,它又可分為自然單位、度量衡單位、複合單位和標準實物單位等。自然單位是根據被研究現象的自然屬性來計算其數量單位,如基本建設中建設項目個數,建成投產的單項工程個數等。度量衡單位是按度量衡制度規定的計量單位來計量的,如基本建設中,房屋建築面積按平方米計算,新建公路按公里計算,新建糧食倉庫按萬公斤計算等。

雙重單位就是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單位結合在一起表明某一事物的數量,如基本建設中新建電動機生產能力用:台/萬千瓦/年計算,新建民用船舶製造生產能力用:噸/艘/年計算等,標準實物單位即將性質相似的各種實物單位折算成某一標準實物,如基本建設中,新建氮肥的生產能力用折合成含氮100%噸數計算等。實物指標的優點是能直接反映使用價值量,同時也是計算價值指標的基礎。其缺點是綜合性差,無法綜合不同事物的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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