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綜合體學說

毒性基因乃是能克服寄主方面對手(或對應的)抗病基因使之再無抗病作用的基因,呈現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的對應關係。四種組合中感病基因——無毒性基因、感病基因——毒性基因和抗病基因——毒性基因都將導致感病的後果,只有抗病基因——無毒性基因這一組合才能導致抗病。

在垂直抗性基因和毒性基因的相互關係上,人們發現了一個極有趣的規律。對應於寄主的每一個垂直抗性基因,病原物方面存在或遲早會發現一個相對應的毒性基因,它能克服其對手抗病基因而使之感病,任何一方的基因只有在對方的對手基因作用下才能鑑定出來。這就是基因對基因學說,是Florl954年根據其亞麻鏽病抗病性遺傳研究結果而提出的。
基因對基因關係在許多病害中都被發現,馬鈴薯晚疫病菌生理小種鑑定實際上就反映了基因對基因關係。只需在小種名下加上小種的毒性基因型便可一目了然(即相應於小種(0),(1),(2),(3)……(1,2,3)……(1,2,3,4)分別註明-,v1,v2,v3……v1v2v3……v1v2v3v4)。
由上述可見,毒性基因乃是能克服寄主方面對手(或對應的)抗病基因使之再無抗病作用的基因,呈現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的對應關係。四種組合中感病基因——無毒性基因、感病基因——毒性基因和抗病基因——毒性基因都將導致感病的後果,只有抗病基因——無毒性基因這一組合才能導致抗病。
基因對基因學說對認識寄主病原物相互關係的遺傳學,對生理小種研究和抗病育種及對抗病性機制研究都有很大的指導意義,而且它還提示出了寄主抗病性和病原物致病性的協同進化。
顯然,基因對基因學說只適用於垂直體系,即雙方主效基因之間。在水平體系中,則看不出這種規律,曾有人推測,在水平體系中,寄主的抗病性微效基因和病原物的侵襲力微效基因可能也存在著基因對基因關係,但是目前尚無法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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