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黨建設

執政黨建設

【執政黨建設】指執政黨為完成執政使命而進行的領導國家、社會與提高自身生機和活力的理論及實踐活動。我們通常所說的執政黨建設,特指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在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指導下進行的領導國家、社會和提高自身生機與活力的理論和實踐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執政黨建設
  • 人物執政黨
  • 形成:經過革命鬥爭勝利獲得政權以後
  • 目標:把黨建設成社會發展進步領導核心
馬克思主義政黨在經過革命鬥爭勝利獲得政權以後,成為執政黨。由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性質所決定,馬克思主義政黨是實現、維護和發展人民民眾利益的工具。同時,馬克思主義執政黨是掌握了國家權力的黨。由國家權力本身所擁有的特點所決定,其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任務以及存在方式等都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是根本任務發生變化。執政之前,黨的任務是奪取國家政權。而在執政以後,必須充分利用國家政權的力量,推動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二是基本職能發生變化。政黨最基本的功能有兩個:其一是利益表達,其二是利益綜合。在不執政的情況下,政黨履行這兩個功能,往往是著眼於凝聚本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的力量。而在執政後,它必須整合不同階級、階層、集團和群體的利益,充當社會整合的工具。三是約束機制發生變化。政黨掌握了政權,就有了調動全國人、財、物等資源的權力,而且權力之大,可調動的資源之多,都是未執政前無法比擬的。同時,從權力掌握者的角度看,國家權力作為一種社會強制力,從來就是一把“雙刃劍”,具有正負兩種相反的效應。獲得了執政地位的政黨,為了使公共權力在最大限度地發揮推動國家和社會發展作用的同時,有效地消弭其異變的可能性,必須設法建立民主監督的體制機制。四是活動方式發生變化。執政黨是既定法律體系之內的政黨,活動方式只能是依法治國。黨依照憲法和法律進入國家政權,實現在國家政權的制度框架內的全面執政,將使政黨執政意圖的實現,獲得穩固的制度基礎和有效的法律保障。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儘管黨所面臨的外部環境和黨的內部狀況與過去相比都發生了歷史性的重大變化,由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的上述特點所決定,執政黨建設的目標、方針、要求和任務都與不執政時有著明顯的區別。從執政黨建設的目標來看,就是要把黨建設成為領導社會發展和進步的領導核心。黨的建設必須密切聯繫這個根本任務為此而制定的理論和路線來進行。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我們黨根據自己所處的歷史方位,明確提出了黨的建設的總目標、總方針、總要求和總任務。新時期黨的建設的總目標是:通過鍥而不捨的努力,保證我們黨始終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始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總方針是:黨的建設必須按照黨的政治路線來進行,圍繞黨的中心任務來展開,朝著黨的建設總目標來加強,不斷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總要求是:一定要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面反映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時代發展的要求;一定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進一步解決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這兩大歷史性課題;一定要準確把握當代中國社會前進的脈搏,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領導體制和工作制度,使黨的工作充滿活力;一定要把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既立足於做好經常性工作,又抓緊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總任務是:深入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全黨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活力和團結統一;建設高素質的領導幹部隊伍,形成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領導層;切實做好基層黨建工作,增強黨的階級基礎和擴大黨的民眾基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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