埠際郵票

埠際郵票即商埠郵票。專指外國勢力在中國擅自設立的商埠郵政機構發行的郵票。1840年鴉片戰爭之後,清政府被迫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開闢沿海沿江城市為商埠。

外國勢力在其“租界”內自行組織市政機構及郵政機構。1863年7月,英國首先在上海設立上海工部局,下設書信館等部門,並於1865年開始發行上海工部大龍郵票,這是第一套埠際郵票。隨後,一些商埠的工部局、外國人團體,甚至私人先後在漢口、煙臺、重慶、九江、鎮江、蕪湖、宜昌、廈門、福州、南京等城市設立書信館,發行商埠郵票。這種商埠郵票,只能在有協定的商埠城市間郵寄時貼用,不能通過國家郵政在全國範圍內使用,也不能單獨貼用於寄往國外的郵件在商埠郵票當中有許多變體票,其中有些是人為臆造的。商埠郵票直到1897年清代國家郵政建立後才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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