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

城步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是城步苗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步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
  • 所屬部門: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城步苗族自治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地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貫徹實施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程和標準,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組織擬訂相關政策和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實施細則(辦法),組織編制城步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牽頭推進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應對較大災害指揮的相關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負責做好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相關銜接工作;
    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地方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負責全縣消防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地方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指導協調全縣森林和草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達和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場)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縣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制定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協調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組織執行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示、命令;
    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機關文秘、信息、保密、檔案、信訪、會務、外事、公務接待、績效考核、綜合治理、文明創建、脫貧攻堅和新農村建設各項中心工作等行政事務;負責機關車輛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設備採購和局機關網站管理工作。
(二)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負責做好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相關銜接工作。
(三)政工室。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黨建、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生育、工青婦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及二級機構領導班子的管理、考核工作。指導全縣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四)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股。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
(五)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股。統籌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城步苗族自治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縣應對較大災害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全縣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六)火災防治管理股。貫徹落實消防地方性法規,指導城鎮、農村、森林和草地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地方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七)防汛抗旱股。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非煤礦山和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股(加掛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股牌子)。負責全縣非煤礦山、尾礦庫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尾礦庫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組織授權範圍內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參與許可權範圍內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現場核查;指導和監督相關安全評價和體檢工作。負責對許可權內金屬冶煉(含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輕工、紡織、菸草、商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指導監督許可權內工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九)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加掛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股牌子)。負責化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準入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負責危險化學品告知性備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十)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負責擬訂全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標準和控制指標體系,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執行情況;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場)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救災和物資保障股。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按許可權管理、分配中央、省下達和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十二)政策法規股。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貫徹實施;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信息統計和“兩法”銜接工作;組織擬定全縣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培訓規劃;負責許可權內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監督管理和考試考核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全縣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示範創建工作,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和安全監管能力建設;依法監督檢查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工作的機構。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
(十三)規劃財務股。負責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機關“五險一金”、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專項資金使用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和應急救援裝備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四)調查評估和統計股。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肖小江
局長:彭盛宏
黨委委員、副局長:朱士元
黨委委員、副局長:曾志鋒
黨委委員、副局長:肖明利
黨委委員、政工室主任:謝美香
總工程師:陳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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