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和市政府有關要求,城廂鄉人民政府特向社會公布2010年度本鄉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分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被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共七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城廂鄉人民政府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推行政務公開,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2010年,城廂鄉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柘榮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嚴格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中辦發〔2005〕12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492號令)的要求,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加強對行政權利的監督,紮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公開內容、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規範公開載體形式、加強基礎性建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大進展。
(一)信息公開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為保證政務公開工作規範有序運行,著力構建強有力的政務公開工作推進體系。按照《條例》要求,我鄉統一安排、部署政務公開工作,由鄉黨委委員分管全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全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黨政辦公室為主管部門,具體負責信息公開的清理、匯總、公布和受理申請等工作,全面啟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及時規範。
為了保證政府信息暢通和及時有效,城廂鄉積極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維護、更新和報送工作;認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報送政府信息公開季度統計數據,按規範編制並及時報送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內容長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經常性工作及時公開,動態性工作隨時公開。截止目前,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應公開而未公開或不應公開、公開不及時情況造成的事故或民眾投訴。
(三)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建立健全。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以來,城廂鄉始終注重製度建設,以制度約束機關,以程式規範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程式、範圍、責任查糾等進行了詳細規定。二是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發布及時、完整、真實。對新產生和獲得的政府信息,都按照法律規定在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內及時發布或更新,每條信息包括發布主體、信息來源、信息名稱、內容描述、產生日期、公開類型等詳細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0年,城廂鄉政府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8條,歷年累計達到77條。城廂鄉所公開信息都是按《條例》規定予以主動公開,並編入本鄉規範的信息公開目錄。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機構設定方面,公開了各部門的職能、內設機構職責、人事任免以及職能調整、變動情況等信息。
工作動態方面,公開了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社保就業,專項檢查以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防範措施等信息。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
利用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作為政府與社會溝通的平台,及時公布各類信息,利用政府信息公開意見箱,收集、聽取民眾的意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本年度無依申請公開內容。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無依申請公開內容,故無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被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包括次數、原因、結果等。
本年度無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被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目前我鄉政府信息公開在公開範圍、公開形式、制度建設、基礎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2011年將重點做好以下三個方面工作:
一要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以社會關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為突破口,推進不同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
二是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要圍繞信息(政務)公開中心工作,利用多種渠道,採取各種形式,向社會和廣大民眾廣泛深入宣傳。
三要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行為。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流程,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審核,保證信息高質量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