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信號系統監理技術要求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信號系統監理技術要求》是2020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信號系統監理技術要求
  • 外文名: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consulting service for urban rail transit signal system
  • 標準編號:T/CAPEC 6—2019
  • 實施日期:2020年01月01日
  • 發布日期:202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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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趙振、張為鈞、劉凱、馬奪標、鄭旭日、張文燕、蔡曉蕾、毛法生、鮑立良、王建文、李鴻春、於曉東、徐洪球、劉紅衛、王健、張艷兵、王道敏、李曉剛、張傳琪。

起草單位

中鐵華鐵工程設計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天佑工程諮詢有限公司、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中國設備監理協會、鐵科院(北京)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州軌道交通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公司、重慶市軌道交通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信號系統設計、製造、儲運、安裝、調試、驗收與質量有關的監理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信號系統設備監理服務活動。

主要技術

T/CAPEC 6—2019《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信號系統監理技術要求》的標準主要內容包括 :
(1)明確了標準適用範圍,適用於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信號系統設計、製造、儲運、安裝、調試、驗收的監理活動。
(2)編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信號系統監理技術要求》引用的有關標準檔案進行了統計。
(3)為規範和統一名詞術語,提出了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信號系統監理技術要求相關的重要術語和定義。
(4)闡述了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信號系統監理過程的基本要求。
(5)明確了設計階段監理的具體要求。
(6)明確了製造階段監理的具體要求。
(7)明確了儲運階段監理的具體要求。
(8)明確了安裝階段監理的具體要求。
(9)明確了調試階段監理的具體要求。
(10)明確了驗收階段監理的具體要求。
附錄“A”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信號系統監理內容和見證方式。
本標準主要規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信號系統設計、製造、儲運、安裝、調試、驗收與質量有關的監理過程,與契約管理、進度、費用、安全、環境、溝通等有關的監理過程按照相關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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