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燃氣氣源

城市供應的燃氣有取自地層蘊藏的天然氣;以煤和石油為原料,經熱加工生成的煤制氣(見乾餾煤氣、氣化煤氣)和油制氣;從油田採集或在石油煉製過程中產生的液化石油氣;有機質厭氧發酵製取的生物氣;自煤礦抽提的礦井氣,以及工廠餘氣等。作為城市燃氣,必須通過一定的淨化和質量調整措施,達到輸配和套用的質量要求(見城市燃氣淨化、城市燃氣質量調整)並保證連續安全供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燃氣氣源
  • 原料:以煤和石油
  • 經熱加工:煤制氣 煤氣和油制氣
  • 參考書目:《燃氣生產與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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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城市燃氣供應具有負荷隨時變化的特點,燃氣的生產應適應這一規律。制氣裝置既要有長年穩定生產的基本負荷設備(如焦爐),也要有按季節用氣量需要而開、停的半基本負荷設備(如輕油蒸汽轉化裝置),以及用於調節日不均衡性的開、停方便的機動負荷設備(如油熱裂解爐、水煤氣爐、液化石油氣摻混裝置)。大中城市的制氣廠應合理配置各種類型的裝置,以達到既保證連續供氣又節省生產成本的要求。長距離輸送的天然氣,由於管線投資高,應長年充分利用,基本上滿載運行。為了應付負荷變化,在用氣點附近須設定高壓、地下或液態等各種類型的儲氣設施。
天然氣以城市燃氣門站作為長輸管線與城市燃氣輸配系統的交接點。液化石油氣以液化石油氣儲配站作為分配起點。缺乏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的城市,可建設自己的制氣廠。市區範圍大的城市,也有建成幾個制氣廠的。在一定條件下,制氣廠也可建設在煤礦(坑口),遠距離地向幾個城市輸氣,這在經濟上一般比運煤便宜,尤其是對變質程度淺、炭渣多的低質煤,其經濟效果顯著。
由於氣源不同,燃氣需要按燃燒性能的各種指標進行分類。 根據使用燃氣的類型,進行燃具的設計。 一個國家或一個城市分區分批從一種氣源換用另一種氣源(如煤制氣改用天然氣),進行“燃氣轉換”時,相應地要進行燃具改裝。
城市燃氣氣源的選擇,要因地制宜,兼顧技術和經濟兩方面因素。近幾十年來,在世界範圍內,圍繞著能源資源市場的變遷,城市燃氣氣源曾經歷了幾個階段的轉變,即由煤資源向油氣資源的變遷。80年代,天然氣已在一些工業已開發國家的城市燃氣氣源中占主導地位,但世界煤炭儲量遠遠超過天然氣和石油。因此,一些國家仍在進行煤炭氣化的研究工作,作為技術儲備手段。新的煤炭氣化技術的能源轉換效率較高,作為氣源,有廣闊前景;所制出的煤氣大多屬於中等發熱量的,可作為一般城市燃氣氣源,也可以通過甲烷化處理提高發熱量,製成代用天然氣。
參考書目
重慶建築工程學院等編:《燃氣生產與淨化》,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北京,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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