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戰法
城市戰鬥,通常包括外圍戰鬥和市區戰鬥。外圍戰鬥,強調奪取或扼守高地、機場、碼頭、倉庫、水電設施、交通樞紐等重要目標。在市區實施進攻戰鬥,要做好攻堅準備,集中優勢兵力形成多路而有重點的圍攻部署,針對攻殲目標的特點進行戰鬥編組,使各分隊具有獨立戰鬥的能力;突破後,實施大膽
穿插,割裂敵防區,各個圍殲,也可以利用
直升機機降配合戰鬥行動。在市區進行防禦戰鬥,要實行軍民聯防、統一指揮;周密組織反空襲、反坦克、反空降和對核、化學、生物武器襲擊的防護;加強各種搶修、搶救、消防等保障措施;構成以高大、堅固建築物為核心的互為依託的支撐點或要點,各支撐點組成多層環形交叉火力,運用巷戰、
地道戰與敵進行逐樓逐屋的反覆爭奪;組織精幹小分隊,出其不意地襲擊敵人。
簡史
城市戰鬥淵源已久。在中國商朝末期,周文王伐崇國(今河南嵩縣境)時,曾使用
鉤援、臨沖等器械攻城。春秋時期,守城有了利用城牆和拒馬、抵篙、
叉竿、
飛鉤等器具禦敵的辦法;但攻城缺乏有效手段,往往久攻不克。從戰國時期開始,城邑攻防手段都有發展。守方依託構築的內外城牆和護城河,組成多層防禦。攻方使用
壕橋、雲梯、拋石機、搭車、勾撞車等器具,採用火攻、水淹、掘地道等手段實施。火器使用於戰場後,開始採用火炮轟擊城門或用火藥炸塌城牆等方法,為步兵騎兵的
突擊打開缺口。守城則利用城堡中的火炮於接近地殺傷進攻者。隨著火炮威力的增大,城市防禦逐步重視外圍抵抗和依託城防工事堅守市區。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外圍戰鬥已成為城市作戰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新式武器裝備廣泛使用,火力和突擊力有了較大增強,城市外圍戰鬥的縱深明顯增大,有的多達數十公里;市區戰鬥更加艱巨激烈,多是逐街逐樓地反覆爭奪。
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和抗日戰爭時期,主要以奔襲和急襲等手段,對中小城市實施進攻戰鬥,城市防禦作戰較少。解放戰爭初期,在四平等地進行了
城市保衛戰(見
四平保衛戰),中、後期,城市攻堅戰增多,先後
攻克石家莊、濟南、錦州、天津、太原等大中城市。戰鬥中,通常採用爆破隊、突擊隊、鉗制隊、火力隊、預備隊等戰鬥編組,以火力、爆破、突擊相結合,地面攻擊與地道爆破相結合等戰法,連續攻擊,孤膽作戰,白刃格鬥,克城殲敵。
發展趨勢
隨著現代化城市日益增多和軍事技術的發展,城市戰鬥在未來戰爭中的地位和作用明顯提高;戰鬥中空襲與反空襲、機降與反機降將成為城市戰鬥的重要內容;構築完善的防核、化學、生物武器襲擊的工程設施,將成為城市防禦作戰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