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園園容綠化管理規範》(DB44/T 2196-2019)是2020年1月3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地方標準《城市公園園容綠化管理規範》(DB44/T 2196-2019)規定了城市公園園容綠化管理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分級、園容衛生、設施維護、植物養護、立體綠化、古樹名木、植物保護、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技術檔案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廣東省範圍內的城市公園園容綠化管理,動物園、植物園、森林公園可參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公園園容綠化管理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for city park environment management
- 標準號:DB44/T 2196-2019
- 發布日期:2019-10-31
- 實施日期:2020-01-31
- 中國標準分類號:B60
- 國際標準分類號:65.202.40
- 技術歸口: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批准發布部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城市公園園容綠化是改善生態環境和提升公園品質的有效途徑之一,是公園建設與管理的重要環節。隨著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各省市在公園園容綠化方面的投入日益增多,公園建設日新月異。然而,隨著公園建設投入的不斷加大,規劃中及已實施的新改建公園數量持續增多,城市公園數量與公園綠地面積迅速增多,各類公園設施的複雜化程度在提高,其管理和養護的難度和成本在大幅增加,許多公園在園容綠化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日益凸顯,如:一些公園在園容綠化過程中仍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公園間園容綠化管理水平參差不齊,一些公園管理較為粗放,科學化、精細化不夠導致管理效果不理想;公園園容管理工作人員技術水平有待提高等。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城市公園園容綠化管理規範》(DB44/T 2196-2019)。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7年1月,廣東省質監局下達2016年服務業地方標準制定計畫項目通知,《公園園容綠化管理規範》作為廣東省地方標準正式批准立項。地方標準《城市公園園容綠化管理規範》(DB44/T 2196-2019)是由深圳市公園管理中心提出,由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歸口。
- 成立編制組
2017年4月,標準立項後,深圳市公園管理中心、廣州市林業和園林科學研究院、珠海市園林綠化和市容環境管理中心、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組成編制組,開始進行標準的編制工作。
- 調研
2017年4月~2017年6月,編制組廣泛蒐集相關行政法規檔案、國內外標準與技術規範,對蒐集到的相關法規、國內外標準及技術規範中的相關要求進行分析研究。
- 起草階段
2017年4月13日,在深圳市公園管理中心會議室召開第一次討論會,會上各參編單位對標準草案的框架結構及主要內容進行分析討論,明確了公園園容綠化管理範疇。
2017年5月~8月,編制標準草案,並根據各參編單位的相關意見對標準草案進行多輪修改、完善,形成標準初稿。
2017年9月13日,在深圳市公園管理中心會議室召開第二次討論會,會上各參編單位對標準草案進行了逐條討論,對標準的引言、術語、公園綠地保潔、設施維護、經營與服務、植物養護等方面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徵求意見稿。
2017年11月~2018年2月,該標準公開徵集意見,面向深圳市各區城市管理局,深圳市綠化管理處,廣東省各地市城市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住建局、環保局,多所高校,協會,企業等相關單位公開徵求意見。
2018年3月,向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補充徵求意見。該標準共收集到65條修改意見,編制組根據修改意見對標準徵求意見稿進一步修改。
2018年7月,編制組完成標準送審稿並提交至廣東省質監局標準處。
- 專家審定
2019年6月18日,《公園園容綠化管理規範》通過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廣東省標準化研究院組織召開的專家審定會。根據專家審定意見,起草組將標準名稱更改為“《城市公園園容綠化管理規範》”,對標準內容進一步修改完善,如:刪除了非園容綠化管理範圍內容的內容,如經營及服務有關內容;進一步提高公廁保潔、綠化管養有關要求;將分級管理的內容細化為表格等。
- 發布實施
2019年10月31日,地方標準《城市公園園容綠化管理規範》(DB44/T 2196-201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1月31日,地方標準《城市公園園容綠化管理規範》(DB44/T 2196-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城市公園園容綠化管理規範》(DB44/T 2196-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深圳市公園管理中心、廣州市林業和園林科學研究院、珠海市園林綠化和市容環境管理中心、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梅村、謝良生、代色平、賴燕玲、歐陽底梅、李智琦、陳祥華、龍丹丹、連舜秋、史鴻基、喬煜、楊勛、齊躍強、梁家強、錢紹青、周維、劉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Ⅱ |
---|---|
1 範圍 | 1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 術語和定義 | 1 |
4 分類分級 | 4 |
5 園容衛生 | 4 |
6 設施維護 | 9 |
7 植物養護 | 11 |
8 立體綠化 | 15 |
9 古樹名木 | 17 |
10 植物保護 | 18 |
11 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 | 19 |
12 技術檔案 | 19 |
13 監督管理 | 20 |
參考文獻 | 21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城市公園園容綠化管理規範》(DB44/T 2196-2019)規定了城市公園園容綠化管理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分級、園容衛生、設施維護、植物養護、立體綠化、古樹名木、植物保護、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技術檔案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廣東省範圍內的城市公園園容綠化管理,動物園、植物園、森林公園可參照執行。
引用檔案
GB 3096-2008 聲環境質量標準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8408 大型遊樂設施安全規範 GB 18483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 |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 CJJ/T 91-2017 風景園林基本術語標準 LY/T 1589-2000 花卉術語 NY/T 1276 農藥安全使用規範總則 DB44/ 26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T 268-2005 城市綠地養護技術規範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城市公園園容綠化管理規範》(DB44/T 2196-2019)的制定,將城市公園園容管理進行分類分級,明確廣東省城市公園園容衛生、經營與服務、植物養護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為廣東省公園園容的統籌管理提供依據與規範性指引,是深化廣東省公園園容管理,有效促進園容綠化管理規範化、科學化和精細化的可行路徑,對於推動公園管理創新、提升公園整體品質、提高城市整體綠化水平具有重大意義,同時,也將為中國其他城市的公園園容綠化管理提供經驗總結和實證參考。該標準反映了廣東省公園的自身特點,體現廣東省公園園容綠化管理的現狀及實際需求。該標準的制定為廣東省公園園容綠化的統籌管理以及各公園的日常管理提供可參照的規則指引,有利於規範和提高廣東省公園管理工作的整體水平和效率,進一步促進公園事業的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