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縣教育委員會

城口縣教育委員會位於重慶市城口縣。

城口縣教育委員會是縣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口縣教育委員會
  • 屬性:組織
  • 地區:城口縣
  • 職責:統籌管理全縣教育體制改革
部門職責,內設機構,

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本縣教育的發展規劃,管理、指導教育執法監督工作,提出全縣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管理指導全縣教育工作。
(二)編制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提出並實施“兩基”目標和鞏固提高工作,編制、上報、下達高中教育、國中教育、國小教育的招生計畫,指導、監督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三)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含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指導鄉(鎮)和各部門的有關教育工作。
(四)統籌管理全縣教育體制改革,指導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審核、審批學校及村級校點的設定、撤併、調整和更名等工作;對各類學校的國有資產進行管理,指導各類學校校舍,設施建設及教育技術裝備和圖書資料配備等工作。
(五)參與教育系統教育經費的預決算工作,安排系統內的教育經費,督促檢查鄉(鎮)對教育的投入和教育稅費的徵收、管理、使用等情況。實施教育經費的內審,歸口管理市內外對本縣的教育援助。
(六)負責實施教育系統黨務工作的統一領導,負責普通中國小(含完全國小)校長、幼稚園園長、直屬單位負責人以及上述單位和高完中及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中層幹部的推薦、考察、任免、歸檔工作。會同組織、宣傳等有關部門做好高完中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校級幹部和中層幹部的考察、推薦工作。
(七)負責全縣的教師管理工作。指導、管理教育系統的幹部和師資隊伍建設,組織教育行政幹部、各級各類學校的中層以上的幹部以及後備幹部的崗位培訓、提高培訓、研修培訓和教師的職務培訓以及繼續教育(學歷培訓和非學歷培訓)工作。

內設機構

城口縣教育委員會設7個內設機構、掛靠2個科室:
(一)辦公室(掛行政審批服務科牌子)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重大決議事項的督查督辦;承擔教育系統綜合考核工作。
行政審批服務科承擔城編髮〔2009〕18號檔案規定的職責;負責縣人民政府發布的行政審批服務收費具體項目的辦理。
(二)基礎教育科
承擔全縣基礎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指導推進九年制義務教育工作;指導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工讀教育;指導中國小德育;管理所屬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基礎教育各類學校、教育機構的各項教育教學工作。承擔各級各類民辦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承擔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指導學校健康教育、衛生保健和防疫工作;組織學生的體質健康監測;指導學校藝術教育和課外文娛藝術活動;指導學校體育教學;組織、管理全縣學生體育運動競賽和藝術比賽;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工作。
(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承擔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指導相關教育教學改革、實訓基地建設和職業學校學生專業技能和水平考核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機構的各項教育教學工作。
(四)人事科
負責教育系統人事、人才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和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和社會保障工作;指導中國小及中職學校校長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教育系統人員調配、職務評聘、考核晉級、表彰獎勵及相關專家推薦工作。承擔中國小、中職學校教師培訓及繼續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擬訂並指導實施中國小、中職教師隊伍建設的中長期規劃;指導中國小、中職教師隊伍建設;牽頭支教工作;管理中國小教師培訓證書發放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五)財務審計科
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審批學校的設定調整事項。負責教育系統財務、審計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負責教育經費管理;負責所屬單位及機關國有資產、預算決算、財務管理和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檢查所屬單位經費的收支情況;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牽頭教育扶貧、救災和學生資助工作;指導本系統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工作。編制所屬單位基建投資計畫,負責所屬單位基建的相關工作。
(六)組織宣傳科
負責所屬單位黨建、黨務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領導幹部的管理;牽頭協調教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統戰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宣傳工作;負責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規劃、指導所屬單位宣傳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和德育工作隊伍建設。管理教育系統社團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群團工作。
(七)政策法規科(掛安全穩定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研究本縣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教育調研工作;擬訂教育政策研究課題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有關教育行政複議、行政訟訴等法律事務工作;辦理教育行政許可事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處置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指導教育系統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和學校安全防範體系;負責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宣傳教育;牽頭校園及其周邊綜合整治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的督查和考核評估;負責教育系統信訪工作;負責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
教育工會
負責教職工代表大會和校務公開工作,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管理指導系統內的婦委會工作;做好系統職工傷亡慰問安撫工作。
督導室(掛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負責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全縣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督導評估;組織開展全縣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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