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拉斯都主義,關於國家有權干預教會事務的一種主張。17—19世紀間,出現於英國基督教新教中。認為在信奉基督教的國家中,教會應接受國家權力的約束,包括判定是否違犯教規之類事項。後被廣泛運用於教會應隸屬於國家和接受國家支配的主張。此說借重於瑞士人埃拉斯都所著《關於絕罰問題的說明》的說法。該書系埃拉斯都於16世紀為反對加爾文將教會權力凌駕於世俗權力之上而寫。後被加以引申而成此說,實際並非由埃拉斯都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