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憲法

埃及新憲法草案共有247項條款,分為序言、國家和社會的基本原則、自由、權利和公共義務、政府體制等章節。

據“中央社”30日報導,埃及臨時總統曼蘇爾(Adly Mansour)表示,埃及新憲法定於下個月付諸公投表決,政府保證在新憲法獲批准的6個月內舉行國會和總統大選。

2014年1月18日,埃及最高選舉委員會在位於首都開羅東部納賽爾城的國家信息服務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通過新憲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埃及憲法
  • 類型:憲法
  • 條款數量:247項
  • 意義:政治過渡進程取得的一項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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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埃及新憲法草案共有247項條款,分為序言、國家和社會的基本原則、自由、權利和公共義務、政府體制等章節。這部憲法草案相對2012年的憲法有較大改動,其中不少改動成為爭議焦點。例如,在政黨制度方面,新憲法草案明確禁止以宗教為基礎成立政黨;在議會制度方面,草案決定改“兩院制”為“一院制”,取消協商會議(議會上院),並且取消議會中工人和農民代表比例不得少於一半的強制性規定;在司法制度方面,允許軍事法庭審判平民等。另外,草案還規定,國防部長的人選必須是軍人,並需得到最高軍事委員會同意。
埃及當地時間2013年12月1日晚10時許,負責埃及憲法修訂的“五十人委員會”在連續召開兩天會議後,投票通過了新憲法草案所有條款。

修訂過程

負責修訂憲法的“五十人委員會”主席、阿拉伯國家聯盟(阿盟)前秘書長穆薩在會上宣讀憲法草案條款,委員會成員逐條進行投票。11月30日,會議通過了草案中的138項條款。而在12月1日第一輪投票中,有4項條款由於贊成票未達到總票數的75%而未獲通過,委員會隨即繼續協商4個小時後重新投票,最終剩餘的109項條款獲得規定的贊成票數而通過。至此,埃及憲法草案的修訂工作結束。根據《憲法聲明》要求,穆薩將向臨時總統曼蘇爾正式提交新憲法草案文本,由後者決定在30日內舉行憲法全民公投。
“五十人委員會”是2013年9月1日根據曼蘇爾的總統令成立的。按照原定計畫,該委員會自9月8日起應在60天內審議並通過憲法修訂的最終草案。然而,由於委員會內對部分條款意見不一,審議修訂過程被迫延長,這也導致憲法公投推遲。11月25日,埃及過渡政府總理貝卜拉維曾表示,新憲法草案的全民公投將於明年1月下半月舉行。不過,現有訊息稱,曼蘇爾在接受新憲法草案後,可能會很快宣布公投日期,公投程式為一次性,時間為兩天,並將邀請歐盟觀察員進行監督。
新憲法草案不再強制規定議會選舉必須在總統選舉之前進行,而是規定選舉程式必須在新憲法通過後6個月內開始,無論議會選舉和總統選舉哪個先舉行,第一場選舉必須在新憲法通過後30天內開始。
此外,新憲法草案審議修訂過程中,還有一些未被採納的提議也曾引發激烈爭論。例如,是否取消“伊斯蘭教法是主要立法淵源”這一條款。最終,新憲法草案還是保留了“伊斯蘭教是國教、阿拉伯語是官方語言、伊斯蘭教法是主要立法淵源”的條款。
2019年4月16日,埃及議會通過憲法修正案。修正案規定,總統最多可以擔任兩屆總統,任期為四年。設立埃及議會上院,上院的三分之二人選將由選舉產生,另外三分之一將由總統任命。此外,修正案還規定了軍隊的地位,禁止未經最高軍事委員會同意任命國防部長。

全民公投

據“中央社”30日報導,埃及臨時總統曼蘇爾(Adly Mansour)表示,埃及新憲法定於下個月付諸公投表決,政府保證在新憲法獲批准的6個月內舉行國會和總統大選。
報導稱,埃及新憲法定於下個月14日到15日付諸公投表決。這項時間表意味,埃及在明年夏季會有民選政府,取代軍方所扶植的臨時政府。
2014年1月14至15日,超過5200萬選民將決定是否贊成這一由埃及臨時政府修訂的,限制伊斯蘭教影響力並擴大軍方政治權力的憲法草案。

主要意義

埃及新憲法草案的出爐,是政治過渡進程取得的一項重要成果。人們期待以此為契機,使歷經動盪的埃及逐步走向穩定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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