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指南
圖1.1-1垂直升降類停車設備示意圖2. 型式
2.1電梯式
1)單列式:又可分為縱向並列、橫向並列、縱向串列;
2)重列式。
2.2圓柱型:
1)輻射狀分布,以升降台迴轉;
2)輻射狀分布,以其中小車迴轉。
2.3升降機+平面移動型,即載車板作平面縱向移動操作,與升降機連線完成存取車作業。
2.4升降機+平面迴轉型,即載車板作平面迴轉,與升降機連線完成存取車作業。
2.5十字型:中間是提升機,可迴轉,停車架以十字形布置,可縱列亦可橫列,提升機升降並迴轉與停車架連線完成存取車作業。
3. 特點和適用範圍
3.1一般設定在室外,但也可與主體建築物建在一起。可建成高層獨立式的停車庫(或稱電梯式停車庫)。出於其結構特點,有些省市的土地管理部門把其列為永久性建築。其主體結構可採用金屬結構或混凝土結構。占地面積小(≤50m),層數多(20~25層),容車率高(40~50輛),因此在各類車庫中其空間利用率最高(平均每輛車占地僅1~1.2m)。適合於老城改造和繁華的城市中心地段。
3.2使用環境條件
1)環境溫度-5℃~+40℃。
2)空氣相對濕度為最濕月的月平均相對濕度不大於95%。
3)海拔2000m以下,相應的大氣壓力為86~110kPa。
4)使用環境無爆炸介質,不含有腐蝕金屬、破壞絕緣的介質和導電的介質。
4. 井道頂部及底部宜留表1.4-1所規定的最小空間尺寸。
表1.4-1
升降速度(m/min)
| 頂層高度(m)
| 底坑深度(m)
|
≤45
| 1.2
| 1.2
|
>45~≤60
| 1.4
| 1.5
|
>60~≤90
| 1.6
| 1.8
|
>90~≤120
| 1.8
| 2.1
|
>120~ ≤150
| 2.0
| 2.4
|
5. 選用要點
5.1出入口尺寸:雙向行駛通道寬度不小於5.5m,單向行駛通道寬度不小於3m。
5.2車庫四周應設定人行通道,其寬度不小於0.5m,淨空高度不小於1.8 m;設備出入口淨寬不小於適停車輛最大寬度加500mm,且不小於2250mm,淨高不小於適停車輛最大高度加150mm,且不小於1800mm。
5.3單機存容量,一般用途的宜為40輛,但不宜超過50輛。
5.4腳踏車最大進(出)時間,一般用途的不大於120s。
5.5提升速度,一般用途的為50~120m/min。
5.6對獨立式車庫建築物的高寬比,鋼筋混凝土結構不宜大於5:1;金屬結構不宜大於7:1。
5.7停車庫主體結構或停車設備與建築物連線時,必須考慮對建築物產生的不利影響。
5.8設備裝在建築物內部或相接於建築物時,應向土建方提交設備的靜載、動載資料。用於颱風區或地震區的獨立式設備,應按建築規範進行抗颱風及抗地震計算。
5.9在車庫區域內應設定通風設備,並保證每個維修人員至少150m/h的通風量。
5.10車庫內各個工作區域,包括所有停車區域、出入口等區域均應具有不低於30lx的照明和應急照明。
5.11車庫內的車位、通道、出入口等區域可能產生積水的地區應配備完善有效的排水設施。
執行標準
JB/T 10475-2004《垂直升降類機械式停車設備》
JB/T 8713-1998《機械式停車設備類別、型式與基本參數》
GB 17907-1999《機械式停車設備 通用安全要求》
TJ 213(四)《機械式停車場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JG 5106-1998《機械式停車場安全規範總則》
國質檢鍋[2003]174號《機電類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規則》
國務院第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JGJ 100-1998《汽車庫建築設計規範》
GB50067-1997《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