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每平方米

坎(德拉)每平方米,是指法定計量單位制或國際單位制中的亮度單位。以坎(德拉)每平方米表示。若光源在1球面度立體角內l平方米投影面積上輻射的光通量為1流(明),則該光源在此投影面積上的亮度即為1坎(德拉)每平方米。與其他亮其活動失去大腦控制時,有機體情緒變得易於激動,丘腦發生病變時,情緒就變得異常,只有當丘腦被激動時,才有專門性質的情緒附加於感覺之上。此說強調中樞神經對情緒的作用,但相對忽視外圍神經的意義。還以實驗澄清腎上腺素和自主神經系統工作的作用,促進對神經的化學遞質的了解,為心身醫學提供基礎結構。著有《痛苦、飢餓、恐懼和憤怒的身體變化》(1925,1929)、《身體的智慧》(1932,1939)、《一種研究方法》(1945)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坎每平方米
  • 定義:單位面積上都得光通量
  • 舉例:其平均亮度為0.5×104坎/米
  • 人體健康:當光源的亮度超過 16×10坎/米
定義,舉例,人體健康,

定義

坎每平方米
亮度單位:坎/m發光體特定方向單位立體角內單位面積上都得光通量。

舉例

無雲的晴空,其平均亮度為0.5×104坎/米,40瓦螢光燈表面的亮度為0.7 ×104坎/米。

人體健康

當光源的亮度超過 16×10坎/米的時候,人眼就不能忍受,而100瓦白熾燈的燈絲亮度高達300×10坎/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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