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培拉規劃是採用美國建築師 W.B.格里芬的方案,1911年4月,澳大利亞聯邦舉行了新首都規劃設計的國際競賽獲一等獎。格里芬吸取了獲得前三名的三個方案的長處,重新設計了一個方案。新城市的建設即按此實施,1913年3月12日舉行奠基典禮,新城市正式命名為坎培拉。
基本介紹
規劃方案
格里芬的規劃方案將城址選擇在澳大利亞東南部跨莫朗格洛河兩岸的丘陵和平地上。北面有較平緩的山丘;東、南、西三面有森林茂密的高聳山脊。格里芬把這個地形比喻為一個不規則的露天劇場,高山好比是劇場的頂層樓座,傾斜向水邊的山坡好比是寬廣的觀眾席,下面的水面如同中心競技場。坎培拉地區邊緣的山脈作為城市的背景,市區內的山丘作為重要建築物的場地或城市中各個對景的焦點。格里芬以巨大的尺度規劃了城市中心地區;提出在莫朗格洛河上築水壩,形成廣闊的湖面,水光山色相互掩映。政府建築物的莊嚴輪廓鮮明地突起在群山的層層密林之前。這個規劃方案密切地結合地形,構成城市軸線,由多角的幾何形和放射線路網把城市的園林和建築物組成相互協調的有機整體,使坎培拉既有首都所需要的莊嚴氣概,又有花園城市的優美風貌。
發展歷史
1958年,澳大利亞成立首都發展委員會,開始擬定大坎培拉計畫,並採納了控制中心區的擴大和在周圍建立新城區的意見;擬建的七座新城沿三條幹道呈丫形向外擴展,由主要的公共運輸系統和四條超高速幹道相連。規劃中在各座新城之間保留了大片空地,總的規劃人口規模為50萬人,並留有擴大到100萬人的餘地。
70年代,內坎培拉(中心區)已按規劃基本建成(見圖),幾條主要的軸線幹道系統、人工湖和跨湖橋都已建成。居住區保持了低密度的澳大利亞傳統花園小區的特色,城市綠地面積每人平均70平方米(1973)。在聯合國環境保護會議上,坎培拉被譽為很少污染的城市的典範。對坎培拉規劃也有些批評意見,主要是認為居住密度過低;用公共運輸擔負大部分客運交通量的構想難以實現;以臨時議會大廈為核心的三角地帶過於空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