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服務費(Ground handling charges)指機場為旅客以及過站或進出港飛機提供地面服務而收取的費用。
它屬於航空運輸企業的一項費用支出,在“飛機起降服務費”項目下反映。地面服務費的內容及計費標準如下:(1)旅客過港服務費。國內航線和國際航線國內段按折扣運價按比例計收;國際航線按40元/人計收;有經停站的航班,按不同客座計收;以下機場可在30元/人標準以上加收10元/人。西安(鹹陽)、瀋陽(桃仙)、重慶(江北)、長沙(黃花)、天律(張貴莊)、深圳(福永)。(2)機務費。例行服務費按飛機起降服務費的30%計收,其中包括10%機務車輛費;非例行服務費按工時及器材費或雙方協定收費。(3)飛機清潔費。為進出、過站飛機打掃艙內衛生.消費等服務收取的費用,按飛機最大起飛全重計收。(4)運輸服務費。為候機和到太旅客提供各種場地地面運輸服務的費用,安飛機最大業務載重計收,若是國際航班,列加收100%。(5)安檢費。機場按規定對旅、貨物、郵件、行李進行安全檢查收取的費用,按飛機最大業務載重每噸15元收取,國際航班加收100%。(6)加油費。按實際耗;由分加油車加油和管線設備加油分別為每噸~6元。(7)商務特種車輛使用費。按飛機位分,旅客擺渡車全部為40元/車次,旅各橋:737飛機60元/次,其他飛機80元/次;按使用小時分,食品升降車及客梯車35元/小時,升降平台50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