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服務收入是指中國航空公司、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有關部門、機場提供各種地面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①國內和國外飛機起降服務(通信導航、航行調度、氣象、飛機技術維護服務,給外航飛機派遣領航、報務、翻譯人員等)收入。②代理國際民用航空和國內業務手續費收入。③航路費收入。④到付運費收入。⑤油料管理費和加油費收入。⑥提供電報、電傳、電話服務收入。⑦旅客服務設施收益。⑧執照管理(飛行適航、機場適航、飛行員執照、機務人員執照、航管人員執照及其他有關執照)費收入。⑨機場費收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面服務收入
- 定義:中國航空公司、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有關部門、機場提供各種地面服務所取得的收入
不屬於國內航線始發收入、國內和國際航線運輸收入、通用航空收入、地面服務收入以外的與民用航空運輸業務有關的收入。包括:①航攝材料銷售收入。②地面運輸收入。③廣告收入。④國際客運、貨郵運手續費收入。⑤外航加油價差收入。⑥其他收入(貨物保管費收入、聲明價值附加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