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誌產品—普寧青梅—第2部分:乾濕梅

地理標誌產品—普寧青梅—第2部分:乾濕梅

《地理標誌產品—普寧青梅—第2部分:乾濕梅》(DB4452/T 4.2-2021)是2021年7月26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揭陽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普寧青梅—第2部分:乾濕梅》(DB4452/T 4.2-2021)規定了普寧青梅乾濕梅的術語和定義、保護範圍、分類和標記、加工技術規範、產品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包裝、運輸、貯存。該標準適用於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8]年第133號批准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普寧青梅,以新鮮果梅為原料,經清洗、分級、醃漬、曬制加工而成的乾濕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理標誌產品—普寧青梅—第2部分:乾濕梅
  • 外文名: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Punin green plum—Part 2: Dry and wet plum
  • 標準號:DB4452/T 4.2-2021
  • 發布日期:2021-06-01
  • 實施日期:2021-07-26
  • 中國標準分類號:B05
  • 國際標準分類號:65.020.01
  • 技術歸口: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批准發布部門: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提出部門: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產品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青梅因品種、種植環境和加工工藝不同而導致產品質量差異較大,青梅在種植過程中,會使用一定量的農藥,並施用糞肥和化肥,以致在收穫後可能有少量農藥的殘留以及重金屬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污染;又由於青梅加工品有可能造成第二次污染。這些因素如不加強管理,努力消除、控制,必將影響產品的質量,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普寧青梅—第2部分:乾濕梅》(DB4452/T 4.2-2021)。

編制進程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普寧青梅—第2部分:乾濕梅》(DB4452/T 4.2-2021)由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並歸口。
為了做好標準的制訂工作,認真學習了《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等有關標準編寫的規定,為標準編制工作提供保障。
根據已制定和收集到的相關標準和資料,以及青梅消費者要求,結合青梅生產中防治主要病蟲害所用農藥的種類和田間管理,以及考察青梅加工有可能造成的第二次污染、貯存條件等,為標準編制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根據收集的資料,遵循本標準的制定原則,確定標準應編寫的內容和技術指標,進行驗證。編制了標準草案和編制說明,並送有關單位和專家徵求意見,修改後完成標準的送審稿。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31日,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未收到意見或建議。
2021年4月9日,參加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召開的地理標誌產品地方標準技術審查會,專家組對標準檔案逐條審查,會後根據專家提出的意見對標準進行修改完善。
2021年6月1日,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普寧青梅—第2部分:乾濕梅》(DB4452/T 4.2-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7月26日,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普寧青梅—第2部分:乾濕梅》(DB4452/T 4.2-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普寧青梅—第2部分:乾濕梅》(DB4452/T 4.2-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該標準根據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和《地理標誌產品標準通用要求》(GB/T 17924)而制定。
該標準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於地理標誌產品地方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粵市監發﹝2019﹞430號)的要求,將原省級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普寧青梅—第2部分:乾濕梅》(DB44/T 846.2-2010)重新組織制定為市級地方標準。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普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普寧市水果蔬菜發展研究中心、普寧市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廣東利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廣東吉之旅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廣東殿羽田食品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吳和原、林文勝、賴石華、蘇輝生、溫志堅、吳和另、肖榮亮、陳建鑫、紀志楊、傅樹豪、張翼翔、吳曉鵬。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產品保護範圍
1
5 分類和標記
1
6 加工技術規範
2
7 產品要求
2
8 試驗方法
3
9 檢驗規則
4
10 標誌、標籤
4
附錄A(規範性附錄)普寧青梅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
6
參考文獻
7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普寧青梅—第2部分:乾濕梅》(DB4452/T 4.2-2021)規定了普寧青梅乾濕梅的術語和定義、保護範圍、分類和標記、加工技術規範、產品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包裝、運輸、貯存。該標準適用於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8]年第133號批准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普寧青梅,以新鮮果梅為原料,經清洗、分級、醃漬、曬制加工而成的乾濕梅。

引用檔案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 27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鹽
GB 276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GB 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5009.4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氯化物的測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GB/T 12456 食品中總酸的測定
GB/T 17924 地理標誌產品標準通用要求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普寧青梅—第2部分:乾濕梅》(DB4452/T 4.2-2021)的制定,規範了青梅的生產、加工以及產品質量的要求,有利於提高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發展特色農業,為加速揭陽市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健全農業質量標準體系將起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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