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T 19693-2008)是2008年10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
- 外文名: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 Xingchang peanut(Xiaojingsheng)
- 標準號:GB/T 19693-2008
- 歸口單位: 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標準類別:產品
- 執行單位: 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中國標準分類號 :B33
- 國際標準分類號: 67.060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實施日期:2008年10月1日
- 發布日期:2008年6月25日
- 主管部門: 國家知識產權局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修訂依據,修訂情況,起草工作,內容範圍,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2008年6月25日,國家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T 19693-2008)由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歸口於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2008年10月1日,國家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T 19693-2008)實施。
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T 19693-2008)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2005第78號令《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及國家標準《原產地域產品通用要求》(GB 17924-1999)制定。
修訂情況
國家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T 19693-2008)與國家標準《原產地域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 19693-200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1.將標準中有關“原產地域產品”名稱改為“地理標誌產品”;
2.將標準由強制性改為推薦性;
3.增加“雜質”定義;
4.調整了補施肥料品種和小京生花生收穫時間;
5.對感官指標中的單果粒數作了調整,修改了理化指標中的純仁率指標;
6.按照《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規定對出廠檢驗項目作了調整;
7.對部分文字作了修改、增加和刪減。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新昌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新昌縣農業局、磐安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起草人:王偉妃、楊聯豐、何曉鋒、梁尹明、王秀天、呂先真。
內容範圍
國家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T 19693-2008)規定了新昌花生(小京生)的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包裝、運輸及貯存。
國家標準《地理標誌產品—新昌花生(小京生)》(GB/T 19693-2008)適用於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批准保護的新昌花生(小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