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簡介
山西省祁縣村內有一個衛生所,三家便利店。村民社會文化活動豐富,有文化科技活動室,遠程教育室和黨員活動室,還有正在籌備中的老年人活動中心,文體廣場。黨內活動、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規範有序,農村政治生活實現民主化和規範化,農村文明程度逐步提升,農民素質不斷提高。
地理優勢
西六支村交通便利,距祁縣城區5km,距太原60km,距晉中市榆次區80km,省道東夏線、南同蒲鐵路穿境而過,緊靠108國道,距太舊高速公路祁縣入口7km,距208國道5km,地理位置優越。
經濟發展
工業經濟
西六支村近年來經濟發展較為迅速,其中玻璃企業以宏藝玻璃為龍頭,產值達到28000萬元,飼料企業以瑞發飼料為龍頭產值達到1800萬元,其它企業均為產值百萬元以上企業。為今後我村經濟發展提供了較好的基礎和環境。
一村一品
從2009年開始西六支村大力發展設施蔬菜,以宏藝蔬菜合作社為龍頭,打造設施蔬菜“一村一品”特色村,目前合作社蔬菜面積達到1100畝,其中600畝為溫室大棚蔬菜,400餘畝為拱棚蔬菜。合作社經營規模和經營模式是全市及全省的設施蔬菜發展的標桿。
存在的主要問題
1.由於農戶經營的局限性,種植空間布局比較零散,不利於集體農業科學技術的利用和推廣,而且農民獲取科技信息的渠道有限,新品種覆蓋率較低,農民培訓活動不夠普及,勞動力素質較低。
2.基礎設施不夠完善,與新農村建設發展要求還不相適應,造成發展農業產業動力不足和抵禦自然災害能力較低。同時,農村的水利、電力、道路、就醫、文化教育等基礎設施都有待進一步加強。
3.資金問題 發展現代農業,要以高投入,高產出的設施農業為基礎,而目前大部分農戶沒有過多儲蓄存款,因此在發展現代農業中,啟動資金短缺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農村經濟的發展速度和規模。特別是在農村支持農業發展的金融部門只有農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機構,受金融部門政策限制多,農民需要發展資金必須通過抵押擔保才能獲得,壓抑了民眾貸款發展農村經濟的積極性。
村規民約
1、認真落實村務公開和民主議事制度,全面實施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讓農民民眾真正享有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
2、深入開展農村普法教育,教育和引導農民學法,知法,懂法,充分發揮民事調解組織作用,把民事糾紛調解在萌芽狀態之中,使村民之間團結,和諧,共同發展;加強農村社會治安,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構建農村治安防控制體系,開展創建“平安鄉村”,“和諧鄉村”活動。
3、廣泛開展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社會主義教育,加快培育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技能的新型農民。
圪垛村計畫生育村規民約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進一步規範計畫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使計生工作走上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軌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結合我村實際,制訂計畫生育村規民約如下:
第一條 凡我村村民和流入人口,都要認真學習《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山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黨和國家的有關計畫生育政策,自覺遵守本村規民約,自覺履行計畫生育義務。
第二條 每個村民要樹立晚婚晚育、少生優生、男女平等、生兒生女都一樣、女兒也是傳後人、計畫生育丈夫有責等婚育觀念,自覺實行計畫生育。樹立科學、文明的婚育新觀念。
第三條 符合結婚條件的男女,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 第四條 申請生育的育齡夫婦,要積極參加鄉、村舉辦的婚育培訓班,做到優生優育、依法生育,嚴禁非婚生育、計畫外生育、非法抱養子女。
第五條 依法實行計畫生育的村民,享受村上制定的各項優待與獎勵政策。
1、流動人口不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者,收違約金100 – 300 元;
2、溺棄女嬰、虐待生育女嬰婦女者,經核查屬實後,除追究法律責任外,收違約金1000元。
3、持證懷孕後,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進行人流、引產者,收違約金1000元,不再安排生育指標。
4、對違犯《婚姻法》和《省條例》非法抱養、計畫外生育者,除按法規規定處罰、徵收社會撫養費外,收違約金2000元。
5、侮辱、威脅、毆打計畫生育工作人員,肆意漫罵獨女戶、雙女戶,利用其他方式阻礙計畫生育工作正常進行者,除當眾檢討外,一次性收取違約金500-10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6、出現計畫外懷孕、又拒絕落實補救措施,收違約金2000元。
第六條 每個已婚育齡婦女要及時向本村計生服務員報告婚、孕、產、育及節育手術等各種信息,積極落實避孕節育措施。
第七條 黨員幹部、計生助理員要做好“五帶頭”,帶頭依法生育,帶頭學習宣傳計畫生育政策,帶頭做好生育健康服務,帶頭領取獨生子女證,帶頭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
第八條 嚴禁早婚早育,鼓勵晚婚晚育,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實行獨生子女戶獎勵政策。
第九條 不支持、包庇、藏匿違反計畫生育政策、法律法規的人和事,發現本村村民有違反計畫生育政策法律法規的人和事,應及時向村委會報告。
第十條 實行村務公開,民主監督。公開村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及本村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公開本村當年生育、節育情況,公開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處罰情況等。
第十一條 凡違反本村規民約的村民,由計畫生育村民自治委員會對照條約集體研究,作出處理決定。
第十二條 倡導尊老愛幼、互幫互助的新風尚,村上每年評選表彰一次“好媳婦”、“好公婆”和“十星級文明戶”,在全村形成新型生育文化,努力提升全村政治文明。
第十三條 本村規民約,經村民代表會議會議討論通過,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執行過程中需進行修正,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四條 本村規民約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五條 本村規民約,由村民自治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