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春市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十屆三次全會關於在長春市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試點工作的有關部署,明確目標任務,推動試點工作深入開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總體思路,主要任務,政策支持,

總體思路

(一)總體思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省委十屆三次全會精神,以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為主線,以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為核心,堅持企業主體、系統集成,開放合作、共建共享,市場導向、政府推動,著力建設各類協同創新平台,建立完善協同創新機制,推動各類創新主體共擔科技項目、共建研發平台、共促成果轉化、共用科技人才、共享科技資源,全面提高企業、產業和區域創新能力,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長春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和支撐作用,努力打造國家創新型城市。
(二)主要目標。到2017年,在長春市基本形成產學研協同創新體制機制,協同創新載體功能有效發揮。規模以上企業R&D(創新與開發)經費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到1%,全社會R&D經費投入占GDP比重達到2%,地方財政科學技術支出占地方財政支出比重達到1.5%以上。市級以上企業研發中心達到300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達到40個,科技企業孵化器面積達到300萬平方米。全年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5000件以上,技術市場契約成交額達到40億元,套用型科技成果轉化率達到50%,科技進步貢獻率超過55%。
到2020年,在長春市全面形成產學研協同創新體制機制和協同創新體系,科技創新成效充分顯現。規模以上企業R&D經費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到1.5%,全社會R&D經費投入占GDP比重達到2.5%,地方財政科學技術支出占地方財政支出比重達到2%。市級以上企業研發中心達到500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達到60個,科技企業孵化器面積達到400萬平方米。全年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7000件,技術市場契約成交額達到60億元,套用型科技成果轉化率達到60%,科技進步貢獻率超過60%。

主要任務

(一)建設協同創新載體。
1.建設長東北科技創新中心。進一步集約創新資源,集聚創新要素,使其成為引導和帶動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發展的自主創新核心區、科技創新輻射源、產業發展引導區。一是建設研發創新區,吸引和集聚省內外創新人才、創新成果、創新資金和創新項目,加快提升科技研發、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能力。二是建設產業孵化區,加快建設中科院長春技術轉移中心、長春中俄科技園、長春光機所光電子產業園、長春應化所新材料新能源產業園、東北農業與地理生態研究所生態農業產業園等產業園區。三是建設公共服務區,健全科技創新保障體系,為各類創新主體提供高標準、全方位服務。
2.建設長春北湖科技園。依託長春北湖科技園,建設技術研發與轉移、創新型企業孵化、科技服務、網路信息、投融資等平台,構建輻射全省的網路化、一體化創新集約體系。一是建設技術研發與轉移平台,以在長高校院所為依託,建設省級中試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技術轉移中心,形成輻射、集聚省市各地的公共技術研發、中試、檢測、技術轉移平台。二是建設吉林省科技大市場,實現交易網路平台和交易大廳兩種方式交易,開展技術中介服務。三是建設創新型企業孵化平台,建設一批創新型孵化器,吸引一批國內外優秀創業者。四是建設投融資平台,政府及社會資本共同出資成立市場化運營的科技風險投資基金,打造由政府資金引導、社會資金積極跟進、風險投資和天使投資深度參與的投融資平台。五是建設信息網路平台,實現技術信息發布、智慧型檢索、科技資源數據查詢、線上諮詢、線上業務辦理等服務。
(二)建設協同創新平台。
1.建設企業研發中心。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建設研發機構,著力提升企業研發機構發展水平和支撐企業轉型升級能力。鼓勵企業、高校院所聯辦研發機構,支持引導企業及其研發機構在現有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產學研合作平台的基礎上構建行業技術創新體系。支持企業建立重點實驗室、院士工作站、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等研發平台,鼓勵企業參與高等學校高端科技創新平台等高校院所研發平台建設。
2.建設行業中試中心。圍繞重點新興產業領域,推動開發區和特色產業園區、高校院所和骨幹企業共建行業中試與檢測中心。重點建設合成橡膠、生態環境高分子材料、專用聚烯烴、動植物有效成分提取、生物製藥、高分子材料等一批行業中試中心。
3.建設公共科技服務中心。鼓勵支持各縣(市、區、開發區)集聚科技服務市場化機構,集成科技信息、科技培訓、技術需求、成果展示、技術交易、科技企業孵化、科技金融等功能,打造服務種類齊全、運作形式靈活、支撐效果顯著的公共科技服務平台。
(三)建設協同創新基地。
1.建設汽車產業協同創新基地。以一汽集團和汽車零部件龍頭企業為主體,聯合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吉林大學等高校院所,組建優秀研發團隊,開展汽車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和關鍵技術難題攻關,形成有競爭優勢和完整體系支撐的自主創新能力。
2.建設農產品加工產業協同創新基地。以皓月集團、華正農牧業、達利食品、天景食品等企業為主體,聯合省農科院、吉林農業大學等高校院所,圍繞玉米、大豆、畜禽產品、蔬菜和乳製品的精深加工開展攻關,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和產業集群發展能力,打造先進的農產品加工產業基地。
3.建設軌道交通裝備產業協同創新基地。以長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為主體,聯合中國鐵路科學研究院等相關高校院所,成立軌道客車裝備產業協會和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不斷提高核心研發能力,打造軌道客車及關鍵總成部件研發、製造、維修和檢驗四大世界級基地。
4.建設醫藥健康產業協同創新基地。以修正藥業、吳太藥業、金賽藥業、大政藥業、長生生物、迪瑞醫療、百克生物等企業為主體,聯合吉林大學、東北師範大學、長春中醫藥大學等高校院所,構建技術開發、成果轉化、人才交流和設備資源共享等平台,打造核心技術支撐,推進醫藥健康產業集群化發展。
5.建設生物產業協同創新基地。以本地重點企業和引進的國內外同類知名企業為主體,聯合國家生物晶片北京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吉林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吉林農業大學、省農科院等高校院所,加大關鍵套用技術攻關力度,打造以醫藥生物技術、農業生物技術、生物質綜合利用、生物技術服務為主導的生物技術創新基地。
6.建設光電信息產業協同創新基地。以長春高新北區中科院長春光電子產業園區等特色產業園區為依託,聯合中科院長春光機所、吉林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和長春理工大學等高校院所,加快雷射、航天、軍工、特種裝備、智慧型儀器、光學儀器等領域產業化進程,打造國家級光電子科技創新基地。
7.建設新材料產業協同創新基地。以長春高新北區新材料產業園區為依託,聯合中科院長春應化所等高校院所,打造化工新材料重大科技創新基地;以長春生物產業園區等特色產業園區為依託,以中糧集團、大成集團等企業為主體,聯合長春應化所等高校院所,積極開發生物質可降解材料專利技術和產品,打造具有國際水平的研發和產業化基地。
8.建設電子商務產業協同創新基地。以本地重點企業和引進阿里巴巴、京東集團等龍頭企業為主體,聯合吉林大學等高校院所,攻克電子商務共性關鍵技術和基礎性技術難題,提供課題研究、規劃設計、決策諮詢、社會培訓和信息交流服務。
(四)建立協同創新機制。
1.建立企業主體、市場導向的科技成果轉化“舟橋”機制。一是推動產業需求向科技攻關轉化,科技計畫項目指南要充分反映企業技術需求,擴大產學研聯合承擔科技計畫項目比例,推動企業介入高校院所早期研發活動,鼓勵和引導企業按照產業規劃和市場需求先行投入開展項目研發。二是推動科技攻關成果向中試成果轉化,採取股權投入和貸款貼息等形式,推動高校院所科研成果經過中試就地轉化。三是推動中試成果通過市場化手段實現產業化,創新科技成果託管、掛牌交易、拍賣等多種交易方式,用市場化手段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四是推動科技成果就地轉化,鼓勵縣(市、區、開發區)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提供工業用地等綜合服務,支持長春屬地企業購買科技成果,與高校院所聯合實施重大科技成果落地產業化,爭取首創科技成果首先在長春本地轉化。
2.建立科技人才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評價與激勵機制。一是協同在長高校院所推進科技人員分類評價改革,建立以創新質量和實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標準。二是建立健全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合理流動機制,允許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所在單位同意,在長春市企業兼職,兼職收入歸其個人所有。進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員制度,加強企業研究生工作站和博士後工作站建設。三是建立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激勵機制,鼓勵企業通過股權激勵、期權激勵、分紅激勵、獎勵等措施激勵做出貢獻的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四是建立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扶持機制,制定實施創新創業人才支持計畫,在金融服務、創業輔導、創業場所提供、研發服務、管理諮詢服務、市場開拓、人才引進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五是建立科技人才培養和引進機制,進一步加大科技領軍人才和核心技術團隊培養力度,加快引進域外科技人才,加快構建“人才高地”。
3.建立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的市場化機制。一是建立科技資源開放共享體系,引導高校院所建立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基地或各類開放實驗室,充實完善科技資源共享網路平台,為供需單位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導航和特色服務推介。二是建立科技資源開放運行模式和利益分配機制,推動高校院所引入專業服務機構作為可開放科技資源核心運營與服務載體,實現可開放科技資源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加快科技資源面向社會開放。三是建立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服務績效考評機制,制定以公共服務量、服務收入和科技支撐效果為重點的服務績效考核標準,根據考核結果從現有相關專項資金中予以補貼和獎勵。
(五)實施協同創新工程。組織實施以100個重點科技成果轉化項目、100個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和培育100戶科技型“小巨人”企業為主要內容的協同創新工程。
1.實施100個重點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平台,承接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讓科技創新、轉化、套用各個環節緊密連線。進一步做好科技招商,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科技成果轉化,支持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轉化科技成果,支持科技人員技術入股。
2.實施100個重點科技攻關項目。以市場為導向,利用長春市科教優勢,引導高校院所圍繞產業發展趨勢、企業創新需求開展技術攻關,著力突破一批重大關鍵技術,提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核心競爭力。
3.培育100戶科技型“小巨人”企業。制定長春市科技型“小巨人”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和新產品研發,推動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幫助企業做好初創、成長、上市融資等工作,鼓勵企業進園區發展,形成產業集群,給予土地、政策、基礎設施方面的支持。

政策支持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省和長春市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省科技廳作為試點工作牽頭協調部門,重點做好試點涉及國家和我省相關政策的協調工作,協助長春市做好與省直各部門的溝通工作。長春市成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試點工作的協調組織和推動實施。試點工作責任單位和部門成立推進組,負責組織本區域、本行業、本單位的試點工作,形成省、市和試點單位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企業主體作用。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強技術研發能力建設,增加研發投入,充實研發隊伍,建設研發機構,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充分發揮企業在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建立健全以企業創新需求為導向的科技計畫項目立項機制,形成 “企業出題、先行投入、協同攻關、市場驗收、政府補助 ”的科研項目組織實施機制,吸納企業參與科技項目的決策,產業目標明確的重大科技項目由有條件的企業牽頭組織實施。支持行業重點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開展關鍵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聯合培養人才,共享科研成果。
(三)提供政策支撐。進一步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爭取國家有關部門支持;進一步落實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支持職務發明人技術入股;採取股票期權的形式對相關人員給予獎勵;做好服務,提高長春市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和質量;推進科技成果處置權和收益權的改革;鼓勵支持文化類、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申報認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鼓勵企業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融資,力爭有一大批科技型“小巨人”企業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支持不具備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企業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交易。通過落實政策激勵措施,促進創新主體深度協同。
(四)健全考核機制。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試點工作目標責任制,分解落實各項任務和發展指標;建立協同創新重點任務督查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推進中的矛盾和問題;把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試點工作列入責任單位和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內容,使試點工作高效、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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