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企業對國外已憑貨運結算單證支付貨款,尚未運到的進口商品。入帳價格按進口成交契約價格對外支付的外匯數折合人民幣計算。在外貿會計中,設定“在途進口商品”帳戶進行核算。如國內按代理進口銷售方式,在收到國外結算單證時即向國內訂貨單位辦理結算並作銷售者,對國外支付的貨款可列作銷售成本,不必作在途進口商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