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途商品抽單核對是在途商品的明細核算除設定明細帳外,也可採用抽單核對法,即利用供貨單位提供的兩聯“發貨單”(結算聯和隨貨聯按照平行式帳登記的原理,進行抽對銷帳,來代替在途商品明細帳。具體做法是:設定兩個帳夾,一個存放“發貨單”結箅聯,代替在途商品明細帳的增加記錄,表示在途商品;另一個存放“發貨單”隨貨聯,代替在途商品明細的減少記錄,蓋日戳,並與存放在在途商品帳夾內的“發貨單”結算聯核對相符後,一併抽出,另行保管,表示該筆進貨業務已經結束。
如果先收商品,在編制記帳憑證後,將“發貨單”隨貨聯抽出,加蓋日戳,放入貨到未付款帳夾內。待付訖貨款,編制記帳憑證後,將“發貨單”結算聯和蓋日戳,並與存放在貨到未付款帳夾內的“發貨單”隨貨聯核對相符後,一併抽出,另行保管。表示該筆進貨業務已經結束。月末,在途商品帳夾內尚未抽出的“發貨單”結算聯的合計金額,就是在途商品的數額》貨到未付款帳夾內尚未抽出的“發貨單”隨貨聯的合計金額,就是貨到未付款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