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是漢語詞語,有所在地、立身之地等義。出自《史記·平準書》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在所
- 讀音:zài suǒ
- 釋義:猶言所在地
- 出處:《史記·平準書》
注音,解釋,
注音
zài suǒ ㄗㄞˋ ㄙㄨㄛˇ
在所
解釋
一、猶言所在地。《史記·平準書》:“郡不出鐵者,置小鐵官,便屬在所縣。”《後漢書·光武帝紀下》:“﹝ 建武 十四年﹞十二月癸卯,詔 益 涼 二州奴婢,自八年以來自訟在所官,一切免為庶人,賣者無還直。” 楊樹達 《積微居讀書記·後漢書·光武紀下》“詔 益 梁 二州奴婢”:“在‘在所’今言‘所在地’,‘在所官’謂所在地之官署。”《宋書·孝武帝紀》:“凡諸守蒞親民之官,可詳申舊條,勤盡地利。力田善蓄者,在所具以名聞。”《新唐書·藩鎮傳·李正己》:“政令嚴酷,在所不敢偶語,威震鄰境。”
三、加強語氣,表示強調。如在所難免、在所不惜、在所不辭。北島在《父親》寫道:“直到我成為父親,才意識到這暴君意識來自血液來自文化深處,根深蒂固,離經叛道者如我也在所難逃。”